第一,贫穷的人家生下女儿无力养活,就把她给了人,长大了成为抚养者家中的媳妇。 第二,结亲聘礼重,婚礼浪费大,赔嫁多,而这种习俗常人又无力抗拒。童养媳习俗可以大大减少这种开支,男方抱养待年媳不需要财礼,等到正式结婚,仪式要比大娶简单得多,不要花多少钱,女家也不要赔嫁妆,没有破家嫁女之忧 第三,清代社会还有公婆或丈夫病重提前娶媳妇的习俗,这种做法叫做冲喜”,希望病人好起来,这就是为什么古代富家子弟都要娶童养媳的原因。

在古代的时候,为什么有的大户人家会有童养媳?

因为在古代有很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穷人家生了女孩不想养就会卖给大户人家当童养媳或者一些生育了男孩子的家庭因为经济条件有限,便会选择在孩子年幼时买回家,不仅价格便宜,还可以帮助家里干家务活。

古代大户人家的童养媳生活的状况如何?

在古代本身就有很重的男尊女卑的思想,被买回家作为童养媳女孩一般都是被当作仆人对待,目的是为了打磨奴性,以免将来养不住会偷溜。但对于家境本身就很贫寒的女孩来说,被卖到大户人家当童养媳其实也是一种幸运,因为可以吃饱穿暖。

一般童养媳的名义丈夫都是未长大的小孩,这些大户人家的小孩大多数都是被宠着长大,性格刁钻,认为女性都是用来服务他们的,所以自然也不会很体贴,打骂侮辱是常有的事。甚至还有家庭的孩子是先天不正常或者身体不健全的,这种家庭购买的童养媳还会更惨一点。

童养媳并不是只有古代才有,一些落后山村还有类似现象发生

难以想象,在婚姻自由的今天还会有童养媳的事情发生。之前新闻就有报道在福建省一个偏僻落后的小村落,竟然有上千名童养媳,大多数都是贫穷的男子娶不到老婆,但又有很顽固的传宗接代思想,便开始打起了抱养女孩的想法。

女孩从古至今都被物化成生育机器,即使在21世纪的现在都还会爆出拐卖妇女儿童贩卖到贫困山区的新闻,在当代社会中,贩卖女婴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但仍然有很多人贩子铤而走险,人贩子固然可恨,但真正问题的根源还是贫困问题和男尊女卑、物化女性的思想得不到根除。

童养媳的故事仿佛只发生在古代,但现代社会依然有我们看不到隐藏角落。

贵族养童养媳的原因是什么?为何会花大价钱来养这个孩子?

在了解贵族为什么要养童养媳和为什么要花大价钱来养这个孩子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个概念,什么是童养媳。所谓的童养媳,又被称为“待年媳”和“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或幼女,待到她们成年后再正式结婚,成为婆家的儿媳妇。通常情况下,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但也有的女孩达到法定婚龄,仍待在婆家,等待女婿成年。

知道什么是童养媳后,我们再来说说贵族为什么要养童养媳,第一个原因就是因封建社会的经济水平低下导致的落后观点所致。

根据明朝童养媳婚书上的内容记载,多数情况下,封建时期的人们普遍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增加家庭的劳动力,而女儿迟早是要嫁人而且还要赔上一份嫁妆,因此生养女儿就像帮别人家养媳妇,更何况嫁女儿还要忍受一次亲人离别之苦。

正因为有这样普遍的落后思想观念,所以无论是贵族还是贫民,都有养童养媳的习俗。

贵族养童养媳的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古代富裕人家的生活常态所导致。众所周知,古代有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风俗,即便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只能按照制度迎娶一个妻子即皇后。

在这样的传统制度约束下,出现一个现象,那就是男方如果将童养媳纳为妻子则不可再婚娶,可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妾,则男方在成人后仍然可以再行娶妻,在这样的现象下,贵族们习惯了多位妻妾,习惯了养童养媳,因为这已经是他们的一种生活常态。

贵族养童养媳的第三个原因,就是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即便是家境殷实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也会在儿子年幼时买个女孩回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方家里就多了个帮助劳动的成员。

至于贵族养童养媳的第四个原因,那就是童养媳更放心。因为童养媳从小生活在男方家庭里,她的一举一动和习惯都会被男方家庭所掌握,如果婆家希望童养媳学会某些技艺,那这个童养媳就会学习这项技艺,这样培养出来的儿媳妇,自然更放心,同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下,童养媳和男方家庭的关系也会更亲密。

知道贵族为什么要养童养媳的四个原因后,我们再看看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贵族为什么要花大价钱来养这个孩子呢?

虽然童养媳是从小养到大,看似要花费不少钱,但比起儿子娶妻的费用,童养媳甚至还要更低一些。其次,童养媳从小养在男方贵族家里,也会成为帮助劳动的成员。再者说,童养媳可以从小培养成贵族们想要的样子,有养成性,自然更受贵族们的青睐。最后,养育童养媳也可以让他跟男方从小培养深厚的感情基础,便于成婚后早日生子,传宗接代。

虽然童养媳早在三国时期就出现,但是到21世纪时,童养媳这个封建的习俗已基本被废除了,因为这个习俗并没有尊重女方的意愿,没有尊重人权,是封建社会的产物。

古代为什么有童养媳?是不是婆媳关系更好呢?

如果孩子的养媳妇长大了,不一定就不能和男方家的儿子成为夫妻。有时在日常交往中,未婚妻不想和孩子的养媳成为夫妻。这个时候,一部分男性主家在家里作为人使用,但是选择让女性回娘家或者嫁给别人的女性也不在少数。婆媳关系自古以来就有,养儿媳妇也有婆媳之间的矛盾。

养儿媳妇出现的根本原因。

1.封建礼教下的女性婚姻受自主权的制约。

儿媳在古代封建社会礼教中是“一夫多妻”的情况。很多家庭养孩子养媳妇来解决家里男人一生的大事还是负担不起高额礼金的穷家庭也设法养别的家的女儿养它。到了女性或年龄,就要求子女的养母和自己的儿子成为正式的夫妻。

2.封建时代的人文思想落后。

古代封建社会的人文思想相对落后,男尊女卑的现象是为了普及。很多人认为在常识观念中生女孩需要赔偿钱,将来长大为别人家的儿子媳妇还需要赠送一份正经的嫁妆。我想养育女儿的成本是不能回收的,但是必须同时付钱。总有一天要把女孩子嫁出去。而且,过去的人文思想落后了。

3.古代避孕措施和教育理念不够。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分娩有“多子多福”的意图。因此,贫困人口在条件落后的情况下,依然会更多地培育更多的人口,改变原本艰苦的生活环境,过着更加艰苦的生活。只能把家里的幼女当做儿媳养,养在别人家里减轻家庭负担。这样的话,几乎都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不能养大的。

婆媳矛盾自古以来就有和以童养媳的形式相处没有必然的联系,主要是看婆媳两个的性情是否合拍。

童养媳的婚姻状况基本建立在买卖的基础之上。很多家庭会认为这样的女之地位低下,对其的态度也很是不友好,有时候童养媳的遭遇就如同家仆。但也有许多心善的人家将童养媳视如己出关,爱有加。无论是正常婚姻还是童养媳主要看公婆的态度和儿媳的为人处世。

为何古代会出现“童养媳”?“童养媳”现象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是指由婆家自幼抚养,待成年之后再与儿子正式结婚的女子。古代时期,童养媳的现象极为流行,而之所以会如此流行,原因主要是由于旧时老百姓贫苦,有女儿的根本养不起,而儿子的又娶不起儿媳妇,于是便将女儿交给有儿子的人家抚养。

童养媳现象起源较早,但名称出现相对较晚

童养媳这个名称虽然出现较晚,但这个现象其实很早便已经出现了,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的“縢妻制”,即当时贵族女子出嫁时,往往会有妹妹或同族侄女随同出嫁,待到妹妹或侄女长大之后,便成为了丈夫的妾室。《尸子》中便有“妻之以皇,媵之以”之语,也就是将娥皇和女英两姐妹同时嫁给了舜,而娥皇便是嫡妻,女英则是媵妾。

到了秦汉之后,这种制度开始沿用到了宫廷之中,帝王往往会将贵族勋亲的女儿自幼选入宫中,成年后或册封为帝王的妃嫔,或赐予王室子弟为妻妾。这种做法其实就是童养媳的一种,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童养媳主要出现在宫廷或贵族之中,平民百姓之中尚未出现。

童养媳这种现象大规模的推行,应该是从北宋时期开始的,北宋晁补之的《鸡肋集》之中便有“民间女幼,许嫁未行而养诸婿氏者,曰‘养妇’”的记载,而“息妇”这个称谓也是到宋朝时才开始出现,其中“息”字便有“养育生息”之意,而这个词语后来便演变为了“媳妇”。

历经两宋的发展,到元朝时期童养媳的现象已经极为普遍,逐渐成为了一种民间习俗,例如《元史·刑法志》中便有“诸以童养未成婚男妇,转配其奴者,笞五十七,妇归宗。不追聘财”的规定,可见当时“童养媳”现象的普遍程度。

到了明清时期,许多地方对于“童养媳”的婚姻,都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定,例如女方无须配送嫁妆,而南方也不必再置办聘礼。直到民国时期,虽然西方文化已经开始传入中国,但“童养媳”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直到解放之后,随着国家颁布婚姻法,“童养媳”才开始变为一种不合法的婚姻,但在此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一些偏远地区仍然保留着这种现象,不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现象最终基本被消灭。

之所以会出现“童养媳”现象,贫穷才是最根本的原因

如前文所述,“童养媳”现象最初只是作为一种贵族的婚姻制度存在,而其之所以会在民间长期广为流行,则主要源于穷苦百姓的限制。至于出现“童养媳”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逃避人丁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丁税”都是朝廷较为重要的一种税赋,即按照家庭人口征收赋税。对于富裕家庭来说,多一口人自然问题不大,但对于穷苦百姓来说,这个负担往往承受不起,更何况女子成年之后还要外嫁,而男子长大之后却是个壮劳力,而如果将女儿早早送到婆家,那么家里便等于省下了一个人的税。

2、节省婚姻成本。此外,有男子的穷苦家庭,往往也会因为置办不起嫁妆而难以娶到儿媳妇,而童养媳毫无疑问可以大大减少这方面的支出,毕竟男方抱养“童养媳”是不需要提供聘礼的,而等到正式结婚时,仪式也要比大婚简单得多,根本不需要花多少钱。但这种情况下,“童养媳”年龄一般比较大,因为如此不仅能剩下一笔钱,而且家中还等于多了一个劳力。

《婉君》中的夏婉君便因冲喜嫁到周家

3、“冲喜”现象。即家中如果出现重病人或者男孩子患有先天疾病,便用举行婚事来“冲”掉不好的运气,以期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而这种婚礼举办时,男女双方往往至少有一方未达到成婚年纪,但却有了夫妻名分,女子便也就此养在了婆家。

4、其他原因。除了以上几种原因之外,富裕家庭则往往会因为交换、买卖、指腹为婚等原因,出现“童养媳”现象。与前几种穷苦百姓被迫选择不同的是,这种富裕家庭的“童养媳”,要么出于家庭联姻的关系,要么出于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要么则是为了更好的照顾儿子。这种情况下,童养媳的年纪普遍偏小,而且除非双方家室相当、门当户对,否则女方大概率不会成为妻子,而只会沦为妾室。

就“童养媳”而言,虽然有少数比较幸运的,会获得比较好的生活条件,亦或是被婆家当成亲生女儿对待,但绝大多数命运都比较悲惨,不仅地位普遍较低,而且常常需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甚至会被婆家虐待,但由于失去娘家的支持,她们只能默默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