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让今天的语言使用生态呈现出从未有过的多样性。要加强媒体语言使用规范。媒体肩负传播文化,引导舆论,服务大众等重要责任。在语言使用上,媒体应首先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严格约束自己不使用低俗暴戾词语,同时,在抵制低俗暴戾词语时不失语。要加强学校尤其是中小学语言规范,家庭和学校应充分认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使用规范语言写作,教育学生远离低俗词语和暴戾表达。

主动使用规范语言,避免空泛表达,光有甄别雅俗的眼光还不够,还需要主动到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几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语言风格多样化,除了有趣,更有典雅,既有气质又有内涵,这是语言建设根本目标。

对网络语言的规定

从2000年《文汇报》刊登报道《网络语言不规范引起关注》至今,网络语言规范问题不断被媒体、专家乃至政府部门提起。《人民日报》曾刊文指出,网络语言实际上会对语言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带来负面影响,需要引起高度警惕。可见,网络语言规范问题已不仅是语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社会问题。然而,网络语言规范相当复杂,讨论要不要规范的问题,需要先厘清最基本的问题,才能有的放矢。

区分本体与内容

对各界抨击的网络语言不规范现象,其实应该区分为语言本身和语言表达内容两个层面的问题。

语言本身的不规范现象,指的是网络中使用的字、词、句等语言成分打破了既有的中国语言文字系统规则,以及不遵守语言法规、规范和标准。具体到网络语言的不规范现象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1)打破现有语法规则或改变现有字词的形音义关系,如“XX控、恐龙、壕、666”等。

(2)生造词,如“颜值”“白富美”“喜大普奔”“人艰不拆”等。

(3)夹杂使用图形、符号、外来语等,如用“∶)”表示开心,在汉语动词后加-ing表示正在做某事,用“hold住”表示坚持等。

还有一种网络语言不规范现象,就是网络与计算机术语的中文翻译规范问题,主要是缺乏统一翻译标准,民间会使用一些“俗”的翻译,如“E-mail”译为“伊妹儿”,“download”译成“当”。

另一层面,语言表达内容的问题,是指语言使用者在网络平台中用不文雅、粗俗的语言发布信息、评论等,或使用詈骂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其中会出现具有负面感情色彩、违背文化禁忌、反映社会丑恶现象以及不健康思想观念等的语言成分,如“屌丝、绿茶婊、逼格”等。广受诟病的网络语言污染、语言暴力“乱象”其实指的是这类情况。这实际上是语言所表达内容和语言使用者行为方面的问题,不是语言本身的规范问题。

语言的功能变体

谈网络语言规范,要界定清楚什么是网络语言,然后才能确定规范对象。网络语言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跟互联网及计算机技术与应用有关的术语和词汇;二是人们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媒介进行交际与表达活动时所使用的语言。

另外,网络上还有很多信息并非原创于网络,包括各类组织、机构及部分个人发布的正式的、内容严肃并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的信息,基本上使用常规的语言表达方式,其传播对象和范围相对开放,属于大众传播性质,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网络语言范畴。

公众热议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针对上述第二种定义的网络语言,因为其中包含很多打破常规的语言形式。这些非常规语言成分,是语言学所说的语言变异成分。

网络语言是语言的一种功能变体,就像语言中存在书面语和口语变体、正式语体和非正式语体变体一样,是由于交际对象、交际媒介与工具和交际场景等的不同而自然形成的。

网络中一些特殊语言形式的产生,最初来自网络社区成员之间的交际,交际对象限于特定群体内部,话题相对局限在某个范围内。信息发布者并不期待其语言为特定网络群体之外的人所理解和接受,甚至有意不让其他人理解,因此会产生一些类似行话、黑话的成分,使其有别于日常语言。

这种交际通过非面对面的电子屏幕传输媒介的影响,以及键盘输入、文字输入法、输入速度等条件制约,难免会使用一些“新异”的语言或非语言符号,以取得期待的交际效果和效率。

作为一种语言变体,它与大众传播性质的网络语言信息不同,而更接近日常口语语体,风格比较随意,体现出个人之间交际的特点,属于人际传播性质。只不过这种交际借助网络记录、传播而被“示众”,容易引起更多关注。

如何规范网络语言

语言规范是指政府或社会团体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语言文字及其使用进行干预的语言规划的工作,是对语言文字本身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目的是更好地满足社会交际需要。规范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公共领域使用语言时可能造成交际不便和混乱的问题,如建立语言文字使用标准、统一字形、字音等,而非公共领域的个人语言使用则不在规范范围内。

语言规范只针对语言符号系统本身,而不能约束语言使用者的思想观念认知。语言规范的基本原则是要从社会生活和语言生活的实际情况和实际交际需要出发,不能脱离语言的本质——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语言的存在与使用,从根本上说,无所谓合理不合理,满足需要、好用即可。语言的发展变化是社会与人类思维发展变化的产物,是约定俗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使今天的规范实现了规范,也难保明天就不过时。所以,语言规范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且只能因势利导,不能人为一刀切或强制推行。想规定不许使用某些词语或语言形式是不科学的,也是徒劳的。

该怎么看待网络语言?

七年前我是一个重度网络语言使用者。我和当时的男朋友(现在结婚了)是网上认识的,所以大家平时聊天也是用这种语言。但是感觉越来越不对劲。忽然有一天,他对我说:以后我们不用这些别字了吧。我赶紧回答:好。 后来我们异国了三年,可以想象这三年里面我们在聊天窗口里打了多少字。除了偶尔图新鲜用用,很少形成习惯。确实如@经雷 所说的,网络语言的表达能力很贫乏。因为它的出现就代表了它的普适性和高效性(比如一个“屌丝”,有很多内涵),而又因为普适和高效,它越是流行,越是难以传达微妙的事物。而且语言是会影响思维的,语言本身又代表了语境。所以,用网络语言越多,越是容易把自己置于那个肤浅的、低俗的、愤世嫉俗的、玩世不恭的、哗众取宠的网络大环境中。我还认为,想像力和创造力是和语言能力相关联的。这代表了很多层面。其中一个就是语言的“一致性”。为什么《人民日报》用网络语言会让人诟病?因为它破坏了大家对该报的一贯印象和想象。如同故宫里的星巴克,使人的思古幽情荡然无存(星巴克是否有权这么做是另一个问题)。武侠风格的《哈利波特》也是个例子[1]。而且,网络语言本身是想像力和创造力的产物,但普遍使用之后,它破坏了人们的想象空间;甚至由于过度使用,连其本身所代表的意象都被忽视了。比如“雷到”,本来是很形象的一个表示震惊的词,但难道大家每次使用都会脑补被雷劈中的样子?如果不用“雷到”,是不是会有更多方式可以表达不同类型的震惊?学过中小学语文的应该还记得“缩句”,被压缩后的句子是多么的枯燥啊!比如"我冷得不由自住地打哆嗦,好像有一双巨手在拼命摇晃我"——缩句为“我冷”。“雷到”也有类似的效果。 我当然不是说网络语言是糟粕或是低级趣味,也不是自诩阳春白雪。网络流行文化有它本身的价值。但它过于娱乐化了。它可以用来促进社交,快速拉近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但是它不能使交流深入下去,到达思想的层面;它可以用来作为调剂,释放压力或带来快感,但是它不能有助于你感到真正的充实和满足。打个比方吧,网络语言像云霄飞车,你会被带得很高,感觉刺激和快乐;但其实你对它缺乏掌控,而且很快会回到地面,除了“我也玩过”之外说不出更多。养成好的语言习惯如同攀山,不那么容易,但每一步有每一步的风景。你和一起攀登的伙伴可以分享的,更为丰富和有趣。 接下来,我要开始上纲上线了: 很多人在选择他们对网络语言的态度的时候,他们其实是在选择“对新生事物的态度”,和“对自由表达权的态度”,并且隐含着“寻求认同感”“合理化自身行为”的动机(其实我也一样)。最有趣的是,人们都希望自由表达,但是都不希望别人否定自己,甚至为了避免被否定而表达更易被认可的内容,而不是自身的全部真实想法。比如说,明明是自己懒得多打几个字,非要说不影响交流的前提下这样方便快捷。又比如说,明明用正常语言可以说清楚的事,非要赶潮流用网络语言,并且希望别人为自己的“与时俱进”叫好。再比如说,明明是想不出或是不愿意去想更精确的表达方式,非要说是因为网络语言本身有表现力所以就用了。 所以,我得声明一下:以上说的所有这些,都是在表达:我怎么看待“一个人自己是否应该使用网络语言”,而不是“我怎么看待别人用网络语言”。我根本不反对其他人用网络语言,不排斥看到网络语言;也不想干涉你使用它的权利(我有这个能力吗?)。但是,我更相信人有自我完善的本能,而随心所欲地使用网络语言,在获得便捷和认同感的同时,付出了更多隐形的代价。正如我在另一个答案中所说的:自律者才会有自由[2]。我不希望我可能的个性表达被网络语言所取代,可能的复杂思维能力被网络语言所破坏,可能的乐观态度被网络语言所践踏,可能的想象空间被网络语言所侵蚀。

如何评价《人民日报》

1、《人民的名义》是打着“10年后反腐剧重返荧屏”的重磅旗号登上湖南卫视的,本来观众以为这部剧形态和触及点处处“敏感”,会像多年前的同类剧那样“雷声大,雨点小”,或者“不痛不痒”,然而,让广大观众惊讶的是——本剧对于反腐现状大尺度、深层次的描绘,可谓是前无“古人”,创下中国电视史纪录。

2、电视剧开篇即是某市副市长潜逃国外,其状仓惶;接着是北京小官巨贪被抓——2个多亿的钞票墙反衬出他的形容猥琐。

3、这些展现当代“反腐力度”的情节还只是开端,很快官商勾结贪腐、撞死反贪局局长、举报者时刻有生命危机等一系列剧情,或者说赤裸裸的黑色现实,都被一一无情地揭开,很多观众看后惊叹“让人触目惊心”。

4、周梅森编剧和李路导演,在本剧的创作主旨上体现出了非凡的精神高度和创作者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