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费就是在活动期间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根据各院系的情况报销要有各种消费的发票。

社会实践即假期实习或是在校外实习,对于在校大学生具有加深对本专业的了解、确认适合的职业、为向职场过渡做准备、增强就业竞争优势等多方面意义。留校勤工俭学、家教、零工等更侧重经济利益,是一些家庭困难学生的首要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学生选择做义工、支教、支农,既锻炼了能力,又奉献了爱心。更多学生则出是倾向于选择和专业相关的单位实习,在中小学也有在实践基地或军训基地的活动,亦称“社会实践”,主要是对于陶艺、

学校规定一年级和二年级不参加春游为什么要收社会实践费

算是强制活动

1.南京物价局官方网站消息,六合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收费标准经南京市物价局批复,确定对前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校按照每生每天不超过40元的标准收费,而且这40元包含了住宿费,伙食费可按实际情况收取。

2.社会实践(研学实践)活动费。社会实践活动是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置的课程内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实践)活动。各地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社会实践(研学实践)教学要求。

我想知道常州市中小学的社会实践活动费用怎么收取的

常州日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已全面出台。

城市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小学预收标准80元,初中预收标准100元。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预收费用多退少不补,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什么是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就是举办活动所需要各种开销的费用。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第十条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二)伙食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三)讲课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四)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六)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扩展资料: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报销党建活动经费,需经单位机关党委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第十八条党建活动的资金支付,应当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第十九条党建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各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保障。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将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年度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备案。

第二十二条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单位机关党委批准;

(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