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职位是按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乙肝检查有要求,那么检查就是应该的。但如果公司是私自要求检查则涉及到歧视的问题。你可以选择拒绝,同时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估计会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你也可以去检查,可以申请公司报销相关费用。
我是正式员工但公司要求体检检查我是乙肝携带者怎么办
没事的,根据国家规定,在医院做入职体检时(除特殊职业如饮食行业,幼托机构等)不能检查乙肝两对半。如果有检查,结果异常时需要同时检查乙肝DNA 和肝功能,如后两项正常,结果不影响入职。
因为携带乙肝,就对入职人员不予录用,此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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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07 年5 月18 日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中的第二条规定:" 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主要包括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等。"
另外,王医生解释说,乙肝是一种病毒性感染的肝炎,携带乙肝病毒的患者,只会通过血和血液制品、母婴和性生活传播,不会通过消化道传播。在公共场合吃饭,不会传染,大家不必恐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入职10天检出携带乙肝被辞退?公司:乙肝检查是传统
单位要体检查乙肝,我们应该怎么对付?
公司体检查出乙肝,应当如何对待?现在,乙肝歧视无处不在,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企事业单位在入职体检中不能检查乙肝两对半,但是这种现象真的不存在了吗,所有的企业都做到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赵文是一家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在一次公司体检中,他被查出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次体检之后,他面临的遭遇是隆职又降薪,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了辞职,别谋出路。
赵文只是一个个例,在我国,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文件约束企业和单位尊重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享有与正常人一样的合法权益,可是乙肝歧视仍然无处不在。由于人们对于乙肝的传播途径不了解,很多人以为只要接触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会被感染乙肝病毒,这种错误的观念导致人们谈肝色变。
想要彻底消除乙肝歧视,首先要改变的就是人们错误的认识,国家应多普及一些乙肝的基本常识,让人们了解乙肝的传播途径,乙肝并没有人们想像中的那么可怕,乙肝病毒也不是无孔不入的,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等等,日常生活中的握手、拥抱、共餐、聊天等是不会被传染乙肝病毒的,大家完全没必要过于担心害怕。
公司体检查出乙肝,应当如何对待
其次,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既然改变不了别人那就来改变自己,乙肝病毒携带者一定要养成定期检查的好习惯,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调养,确保肝功能正常,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科学用药,规范治疗,想要实现康复是完全有可能的。
最后,武警湖南总队医院的彭晓君医生指出,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文件,企业在入职体检的时候是不能检查乙肝五项的,医院也不能出示相关证明给用人单位,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公平待遇,一定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转氨酶异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些行业是无法从事的,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因为无症状就忽视了检查和治疗,患者的病情并不是长期稳定的,由于乙肝病毒一直存在,且会不断复制,导致患者的肝脏受到持续性的损伤,随着病情的不断发展,就有可能会发展成为肝硬化、肝癌,到时候再去治疗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做出这一规定是出于什么考虑?
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做出这一规定是出于什么考虑?
入职体检不得检查乙肝是否怀孕等检查,这样保护了员工的隐私,以及避免对于女性产生歧视,以免不公平的区别对待,造成女性不能正常就业。
个人觉得入职体检是有必要的,但是有很多企业会带着有色眼镜拒绝已经怀孕的准妈妈办理入职,因为作为企业考虑一个人的孕期是十个月,这10个月当中要避免给该员工安排大量工作,而且不能给安排出差,可能会影响工作进度生完孩子后又有一段时间的哺乳期,公司不仅仅要支付给职工的正常薪资,而且还不能缺少该员工的其他正常待遇,总的来说招聘一名已经怀孕的人工作效率肯定是赶不上,没有怀孕的。
这个社会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过于严重,很多企业都带着有色眼镜来寻找着合适等职工,为了减少自身企业的损失,很多企业都不会选择招聘,已经怀孕的准妈妈,所以也造成了中国企业对职场女性的歧视。我们中国的法律也是不允许因为职工怀孕就不给予录用的,对于该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同时在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走员工给予解聘等,如果有类似该情况发生我们作为职场女性,也一定要学会正确的保护好自己拿起法律的武器,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多的也是为了我们中国所有女性争一口气!
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的能力不够,就像我刚刚说过,很多企业都带着有色眼镜来寻找合适的员工,所以我们只有在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更努力,才不会被社会所淘汰。同时,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公司体检有乙肝大三阳怎么办,现在公司还会因为这个拒绝录用吗?
现在你不用担心;国家有法律规定;不得歧视乙肝;
乙肝两对半对于大多数用人单位来说,都要求员工入职前做乙肝两对半项目的检查,检查结果直接影响该员工的就业问题。这种类似检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精神,涉嫌就业歧视。在中国体检,是用工单位直接将个人体检表从医院提走,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医院无权未经个人同意,将个人体检表以及各种信息提供或透漏给他人或单位。是用人单位与医院的双重违法操作。
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除报经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用。用人单位不得以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辞退或解聘劳动者。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受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受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受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
要做入职体检,本人有乙肝怎么办?
你好,我来在疾控中心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医生,我给你解答一下。
2010年2月初,卫生部(现卫健委)、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在30天内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的入学、就业权利。
因此入职体检是不会查乙肝这一项的。但是在入职体检中,会检查肝功能,如果肝功能异常会申请进一步的检查,如果排除甲肝、戊肝,则在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后,可以办理入职手续的。
我也是一名乙肝感染者,目前是疾控中心的一名医生,我当时入职的时候也行肝功能检查了的,但是未查乙肝六项,我从我自己的经历来给一些我个人的建议:
首先,入职体检都会提前通知你具体那一天检查,所以在这之前,你可以先自己去检查一下肝功能,如果肝功能异常,则需要好好休息和治疗,多监测肝功能;如果这之前检查肝功能正常,则需要好好休息,避免引起肝功能异常的一些行为,如酗酒、大鱼大肉等。
在体检的前一天,一定要早点休息,检查前八小时内不要吃东西和喝水,避免前几天剧烈运动,避免酗酒,避免大鱼大肉。
如果单位确实要拒绝录用你,你可以找律师诉讼。
但是不管怎么样,希望你能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事业一帆风顺。
如果你有关于乙肝的相关问题,欢迎关注私信咨询,谢谢!
乙肝病毒携带者做入职体检前,总会有一些焦虑和担心,害怕被查出来,从而被拒绝录用。同样有这些担忧的,也常见于丙肝病毒感染者和曾有过肺结核的患者。
当人还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生活的时候,必须要工作,才能够让生活继续下去,先是养活自己,有个工作(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打工),并进而才能可能为 社会 、为家庭创造更多的价值。
乙肝病毒感染者对入职体检的担忧,来源于 社会 对乙肝患者的歧视。不过,这种歧视政策在2010年以后就已经化为了句号。那一年,公务员体检的通用标准规定,入职和升学体检不得检查乙肝病毒标志物(乙肝表面抗原)。
这个规定,意味着如果肝功能是正常的,乙肝病毒感染者就所求职的单位,或者体检的医院,不会知道求职者有没有乙肝,为消除入职对乙肝患者的歧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这其实还远远不够,仍然有些单位变相的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从而筛选、剔除不受他们欢迎的人。这种凌驾于正常工作能力之外的用人标准,与其说是利己主义,不如说是一种加剧 社会 不公平的做法,伤害了这个 社会 的信用体系。
因此,作为乙肝病毒感染者,尽管有政策保驾护航,但还是要留一个心眼,除了要知道不能查乙肝表面抗原之外,仍然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注意:
一、仔细阅读入职单位的招聘条件,对于写的比较模糊的地方,最好要亲自去确认,可以打电话询问,最好有录音。
二、在入职体检之前,先自己查一下,看看里面有些指标是不是符合入职体检的标准。比如,最主要的是查一下肝功能,看看总胆红素和谷丙转氨酶等指标有没有异常。
三、在做体检之前一个月内,要避免不良的生活习惯。比如说,不能熬夜,保证8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不要喝酒,保持良好的心态。
四、对于一些有轻度肝功能异常的求职者,建议可以适当的口服一些保肝降酶的药物,以使肝功能指标,显得更为好看一些。
最后,龙大夫强调一下,对于已经有肝炎发作的人,先要把自己的身体状况调理好,而不是盲目的想靠运气躲过体检,万一被刷下来,可能会留下一些不良的记录。
首先,按照我国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入职也好。入学也好,一般不要求查乙肝,而是检查的肝功能。只要肝功能正常,那么一般是不影响工作录取的。
如果是知道自己有乙肝,那么先别太害怕,首先好好看看你们的入职体检通知,都包含有哪些项目,具体有没有什么要求,这样最起码自己心里面有个谱。
如果你已经很久没有体检过了,那么可以在入职体检前,自己先去查一下。不要担心多花钱,最起码你可以先知道一下大概的自己的情况。也不需要查太多,但是肝功能这个应该是必须查的。
先查一下自己的肝功能有没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放松心情正常参加入职体检。在检查前养成 健康 的生活习惯,别喝酒,别乱吃药,别熬夜,尽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这样可以更顺利一些。
如果真的肝功能存在问题,那么建议今早找医生进行咨询和治疗,至于工作的事情,可以到时候再做打算。毕竟工作没了可以再找,身体 健康 没了,那么受罪的就是自己了。
入职体检不过关,可以提共三甲医院合格体检报告单,可指定地区,帮您顺利入职!若单位定点医院或有人跟随体检也可解诀。在某些特殊行业,比如学前教育,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整容,化妆,保育专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 健康 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除此以外的职业,我们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慢乙肝人群或者乙肝肝硬化患者,在乙肝病情稳定或者无肝炎活动时,是可以正常的生活、工作,并不会影响入职。
而且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体检已取消强制检查乙肝病毒。所以乙肝携带者包括慢乙肝人群,乙肝肝硬化的人群是可以正常入职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国家早就严禁查乙肝了。公务员标准都不检查的,用人单位查的话,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乙肝也分几种,如果是小三阳、大三阳是可以入职的,但是慢性肝炎的话就需要去查:乙肝病毒DNA指标。如果严重超标就不能入职。
不过说句心里话,就算国家支持不检查,但是公司查,求职者也没有办法,难道你要为了一份不确定的工作搞得人尽皆知吗?还会影响到你找下一份工作,就是如此。有的时候,法律和饭碗你只能选一个。
还有一些特殊的岗位,如食品相关,幼师,医生这些。扪心自问,如果工作人员说有乙肝,你自己也不太放心。我不是在为企业开脱,但是最好是能站在企业的角度先想一下问题呀。
我在我们单位是和招人有关的部门,乙肝应该不是刷人的指标,国人有很多都有乙肝的,原来限制,但现在不限制了。只有当兵,当飞行员等少数职业不能录取,如果不是这样的职业,乙肝没问题的,但肝功能应该需要在正常范围。
我的职位是视觉设计,公司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经过几轮面试好不容易得到这个offer。上个月去复查,发现转氨酶偏高,估计现在还是不正常。撒入职体检因为这个被拒绝,哟非常珍惜这个offer,一年二十多万,而且我小孩刚出生,经济压力巨大。请教各位这个应该怎么做。
作为企业的HR,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单位每年都有常规体检,以前体检项目中是包含乙肝两对半检测的,也就是俗称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大三阳、小三阳的检查。2010年以后,体检中心把这个检测项目单列出来,要求体检人签字确认,同意检测才可以做,也就是说单位不能单方面要求员工做乙肝两对半的检测。而且检测结果直接给到员工,如果员工不给我们看,我们还真不知道。
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可怕,很多人会有携带,但是没有传染性,如果是大三阳,那尽快治疗也是可以控制的,所以不需要有太多担心。但是我遇到过一些单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有一项抗原呈阳性就一律不给入职,这个也有些矫枉过正了。2010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文,要求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充分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乙肝病毒携带者主要是指患者身体当中携带有乙肝病毒,但是肝脏功能并没有受到损伤,所以病情相对较为稳定,也不容易传染给别人。因此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一般情况下不用采取特殊的方式治疗。但是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也需要定期去医院做乙肝两对半检查,平常生活中尽量避免熬夜,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升身体免疫力。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卫生部明确规定禁止入学就业查乙肝,但是仍然有不少公司企业入职时变相偷查乙肝,侵犯他人隐私防不胜防,所以归根到底就是不必担心有没有乙肝,如果你所入职的公司企业没有背地里偷查乙肝这一项只要肝功正常就可以通过,如果有查乙肝这一项你躲也躲不掉,公司有各种各样的条件理由将你拒之门外还不触犯法律这就是现实复杂的 社会 !
这个10年前就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入职排斥乙肝患者。
有一年,公司给一批新入职大学生体检,其中有一个体检项目,大学生当时对其产生怀疑是检查乙肝。当天就打电话到劳动局了。
第二天我就接到了劳动局的电话。我给劳动局承诺不是检查乙肝,劳动局才没再找我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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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时国家规定的哪几种疾病用人单位可以拒绝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有以下疾病的人:肝炎,包括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肺结核胸透体检胸片肺部有阴影病灶;癫痫病;艾滋,体检抽血项目HIV阳性;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只对特定行业有规定,其他行业不得拒绝录用。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