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正确对待自己,大力开发自己潜能,不被一个时代、历史制度压迫,不被任何事情影响而把自己埋没;看到孩子的某些闪光点,做父母的不能沾沾自喜,要抓住有利锲机,正确育人;社会历史状况、制度毁灭了一些人才;人的先天才智重要,后天的培养更重要。
《伤仲永》的道理和启示是什么?
《伤仲永》的道理和启示如下:
伤仲永说明了后天教育对一个人能否成才,至关重要。神童和天才,如果没有适当的环境和不断努力,就不能成才,甚至堕落为庸人。一个人如果光靠天赋而不靠后天的努力是难以成才的。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伤仲永》赏析
文章前两段简要叙述了方仲永从“神童”演变至平庸之人的故事,后一段在前文叙事的基础上发表议论和感慨,揭示文章主旨。
文章寓理于事,因事言理,叙事和议论结合,主题鲜明而又形象生动。作者写仲永的故事,紧紧抓住“不使学”这一关键,选择仲永由神童变为普通人的四个阶段来写,即五岁时的一鸣惊人,成名后的奇货可居,十二三岁时已名不副实,二十来岁时已“泯然众人”。
这样既使叙事显得精练简要,也能更集中地表现主题思想。
此外,文章还采用前后对比、先扬后抑的手法,先写仲永从小天资聪颖,天才可造。“忽啼”“即书”“立就”等几个生动的细节描写,一个才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这是扬。
随即叙其在父亲的误导下,后天不学,并四处炫耀其奇才以牟利,终于沦落为普通人。这是抑。一扬一抑,对比鲜明,将主题揭示得极为深刻。
伤仲永的启示
启示:本文借事说理,以“伤”仲永为例,说明人有天分固然是很幸运的事,但是没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也只是一个平常人。只有继续学习,精益求精,才能够真正成才。
文章:《伤仲永》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世代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没有认识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感到惊诧,向邻居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诗句,并题名。诗歌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此后,凡指定事物仲永都能立刻做成诗,且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乡人感到非常惊奇,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挣钱的好办法,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却不让他学习。
我听闻此事已久。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我叫他作诗,内容已经不能和之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据说已经没有才华,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王安石说:方仲永先天聪慧,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最终沦为平凡,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那样好的天资,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变为平凡;那些本就不聪明又不愿学习的人,难道就一辈子当个普通人?
扩展资料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赏析:
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文章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伤仲永给我们的启示
《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拓展资料: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