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地理州府县的划分资料介绍如下:

1、明初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太祖洪武九年即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州以下有县,形成一个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明初设置的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其“三司”三分各省军政司法权力的体系后逐渐被巡抚制度接掌,巡抚常常成为各省权力统一的最高长官;

2、明代在全国设十五个省级单位,布政使司以下改元朝的路为府成为主要的二级行政区划,但是同时又有直属于省的直隶州,

明清时期的府,州,县,相当于现在的什么?

1、府:

府,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名称,明清时期二级行政区划,地位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唐至清代都有这一行政区划的名称。

2、州:

明代的州有直隶州和属州之分。直隶州上隶于京师或各布政使司,地位视府;地位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属州上隶于府,地位视县,地位相当于今天的县级。

清承明制,直属于布政使司(省长)的州称直隶州。直隶州有属县,是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隶属于府的州,称散州、属州,是相当于今天的县级。

3、县:

明清时期的“县”和现在的“县”等级一样。行政区划级别与地级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通常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管辖,也有少部分县由省直接管辖。

扩展资料:

明朝行政划分

明代的行政区划设置大体符合山川形便之处,但仍有一些不合理之处。

如南直隶就地跨淮北、淮南、江南三个地区。而嘉兴、湖州、杭州三个太湖流域的府却被划入浙江省,与同为太湖流域的苏州府分离。

而河南省也占据了局部的黄河以北土地。贵州省呈现中间窄两边宽的蝴蝶状。根据《明史·地理志》记载,终明一朝有府140,州193,县1138。

而根据《明史·兵志二》记载,明有卫493,所359。此外,明还设置了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道。道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明代并改元的路为府,以税粮多寡为划分标准。粮廿万石以上为上府。廿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

明朝大致上继承元朝行政区划,其一级地方行政区分置承宣布政使司(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按察司)与都指挥使司(都司)的都布按三司制度,分别掌管行政、司法与军事等三种治权,防止地方权力集中。

布政司通称省,底下依序有道、府与县。道是明朝特别设置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行政单位,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府原为元朝的路,以税粮多寡为划分标准。粮廿万石以上为上府。廿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

军事区划有卫、所两制。明代宗、明英宗时设有中央派出管理行政的巡抚与管理军事的总督,地位在布政司与都司之上。为限制巡抚与总督的权力,又设有都御史制衡之。明朝最后有140府,193州,1138县,493卫,359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明朝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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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州和府有什么区别?谁隶属于谁?

千百年来,华夏大地上也出现了诸多的王朝,王朝更迭是常事,不同的王朝,版图与制度也会有一些差距,随着疆域的不同,行政区的分化也是不一样的,比如从早期的郡县,到后面的州府,很多地方都经历了行政区不断变迁的情况。

那么在明清时期,当时的行政区分化已经与近现代非常相似,明朝作为最后一个汉人王朝,它的建立对于确立中国疆域有着极大的作用,明朝的很多规划,也让人有些不太明白。

比如明朝时期的州与府,到底有什么区别,谁隶属于谁呢?

朱元璋建国之后,大体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度,不过他做出了一些改变,在行省里面设置了承宣布政使司,这是一省的最高官方机构,而底下则是两种制度同时存在,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都在明朝的地方使用,看起来这是有些矛盾的事情,多出来一个府,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那么府与州到底是个什么关系?

明朝会根据都市的情况,分出一些散州与直隶州。府是明朝省以下的二级单位,因此州实际上是隶属于府的,可有些州是一省直辖的,这就是直隶州,这种是直接隶属于省的,并不归府管辖,自然就不存在隶属的关系了。州往下会管辖县,而府对于县是没有直接管理的,根据《明史·地理志》记载:终明一朝有府140,州193,县1138。明朝的疆域虽然很难与元朝相比,可是他们要管理的土地也是非常大的,历来行政区的划分就是一个麻烦事。

朝廷划分行政区就是为了能有效管理地方,那么一旦层级设置太多,管理的效率就会变低,像南北朝的时候,地方的行政区混乱不堪,州县随意设立,对中央与地方的行政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可要是层级太少了,对于国家来说影响也是比较大,全国这么多地方,每年会有这么多的事情出现,要层级太少,中央承担的事情就更多,那样中央的任务量就太大了,很难应对全国发生的这些事情。

因此各个朝代一直不断改变着行政区的划分,始终没有一个太好的解决方法,元朝建立之后,它所推行的行省制度,这对中国的行政区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一直到现在,我们还在沿用它的行省制度,行省让地方的管理变得更加有效,可地方的权力又不能太大,因此明朝才会采用三司制度,一省设置三司,分管一省的事情,这样就避免有人做大。

不过后来,明朝又出现了巡抚,这就负责管理一省的事情,可底下的州府的划分还是没有改变。影响州府最大的因素就是直辖,在朱元璋称帝之后,他的南京自然就成为国都,为了体现南京的特殊性,他就将南京周边一大片地区单独划出来,专门归南京直辖。后来明朝迁都之后,北京也同样得到了这样的待遇,南北二京,也就成为了应天府和顺天府,这是明朝最为特殊的两个府,与其他的行政区都是不一样的。

那么除了京城区域直辖以外,明朝还安排了不少的直隶州,这些州也相当于是现在的省直辖市,很多省都有安排这样的直隶州,这是为了方便当地州的管理。通常能成为直隶州的地方,往往都是一些非常特殊的城市,要不就是有着极大的政治意义,或者是有着一定的经济意义。直隶州都是省内非常重要的地方,因此这就需要由省直接管理,通常直隶州的人口也是非常多的,同样是赋税的要地。

在明朝设置这么多直隶州,因此州与府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比较特殊了,不是直隶州的才会归到府管辖。明朝这么安排,也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因为州府下辖的县是比较多的,这就容易造成地方行政混乱,比如直隶州的特点就发挥不出来,直隶州下属有一些专门的县,而散州同样会下辖一些县,那直隶州与散州的区别就不是非常大了。

在清朝建立之后,对于这个问题也进行了一些改变,散州不再下辖县,而散州的长官品阶也会比直隶州的长官要低一些,这就凸显了两者的差距。直隶州属于二级行政区,散州要低一档,两者与府关系就比较明显了。

其实古代的州与府之间关系本身就是非常复杂的,很多地方不见得具备这样的资质,可全看皇帝是否高兴了。比如在明朝,朱元璋就把凤阳老家建设成为都城,他甚至一度打算要到凤阳建都,只是凤阳的整体城建确实要差了些,地缘的环境也不是非常好,不具备建都的能力,朱元璋也只得作罢。不过他还是把凤阳变成府,直接属于中书省,凤阳的地位就比一般的州府要高很多了。

而古代也有很多皇帝去过的地方,往往都会改为府,古代经常会出现皇帝随意变更行政区的事情,比如今天把哪变成了州,明天把哪变成了府,这些都是看皇帝自己的喜好了。一般来说,州与府是平级的关系,不过在地位上,府肯定是要稍稍高一些的,州是比较基本的地方行政单位,府就不是常见的了。

当然,在明朝顺天府与应天府的地位要高于其他的州府,作为明朝的政治核心地区,这两个地方的长官是正三品,这就已经是中央的高官了。为了维护京城,保证京城的供给问题,是必须要在京城的周边设置一些缓冲的区域。

因此围绕着应天府与顺天府,就诞生了北直隶与南直隶。在清朝我们也经常听到直隶总督,直隶是属于一个省的建制,底下也与诸多的州府,不过它内部是有国家的都城,因此管理起来就与其他的行省不太一样,像应天,顺天府的官员,也是一个比较悲催的职务,他们虽然品阶挺高,听起来是很不错的,可实际上两京里面有多少大人物这些人是不敢得罪的,各路神仙都挤在他下辖的地方,那当然就不好管了,因此他们日常只是负责一些基本的民事,不敢去做更多的事情。

在划分的时候,南直隶等地也有一些不太合理的地方,比如南直隶占据淮北、淮南、江南三个地区,不少原本应该属于一些行省的地方,就被划到其他的地方里面。而像河南这样的,自古就认为是黄河以南的地区,没想到在划分的时候,居然黄河以北的地方也有一些被划到了这里。有的时候,行政区的划分确实容易出现一些失误,这就会给当地的行省管理,带来一些麻烦。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是比较困难的。总得来说,明朝的行政区制度还是比较成功的,既保证了地方行政,又限制了地方的权力,明朝很少会发生地方作乱的事情,在朝廷稳定的时候,地方很难威胁到国家。

唐朝时期,地方的权力非常大,这就让唐朝后期渐渐形成了割据的态势,宋明经过对于行政区以及当地的官制不断改变,终于找到了解决的方法,因此他们才能把权力高度集中,很少会像唐朝那样频繁出现了地方的叛乱。

后来清朝结合他们的一些问题,继续做出了改进,对于地方的控制就要更加出色了,这也让清朝的集权做得更加到位,清朝灭亡之后,虽然封建制度被彻底废除,但行省这种先进的体制还是能得到沿用,因此也一直都被保留下来。

参考文献《明史》

明清时期的州府有何区别?

明清时期的州府的主要区别在于:

明朝的州可以领县,清朝的直隶州领县,但散州不再领县。也就是说,明朝时的地方行政架构是三、四级并行制,以四级为主。而清朝时的行政架构则是三级。

明朝的地方行政架构:

明朝的地方行政架构,一级为省,长官是布政使。明朝取消了元朝时的路,省下辖府及直隶州,均向布正使司负责,这是第二级。第三级是散州及府下辖的县。第四级是散州下辖的县。

清朝的地方行政架构:

主要是沿袭明制,但在散州的配置上有所不同,清朝散州不再辖县。也就是说,清朝的地方行政构架为三级。一级是省。二级是直隶州、府及直隶厅。

这其中,直隶厅是一个新的东西,他主要用在新开垦的地区,直隶厅和直隶州及府平行,其地位低于府但高于直隶州,其下属不领县,而直隶州和府是可以领县的。第三级是散厅、散州和县。

扩展资料:

州府,是州和府的并称,上古时期置九州,秦统一六国立郡县制,西汉全国置13个州监察区,一州所辖郡、国多少不等。

每州设刺史或州牧一人,巡察所属郡、国,督察郡、县官吏和地方豪强,纠举不法,弹劾污吏。东汉灵帝中平五年,选朝廷重臣出任州牧。

从此,州逐渐变成行政区,州牧也成为常设的一方军政长官。东汉末年,各州或置牧,或置刺史,以资望轻重为转移。

隋代文帝废郡,立州县置,炀帝改郡县制,设九州刺史,分部巡查。唐宋为道路制,设10道和15路,并于道治、路治所在地设府,地位与州平级,元置行省制,设总管府、散府、直隶州、散州。明清时期,置布政使司和省,设府、直隶州、散州。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州府

明朝的府,州,县相当于现代的什么行政区划

明清时期,府相当于现在地市一级的行政单位,下辖数县级单位。州分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与府是同一级别,散州相当于县。县与现在行政级别一样,但当时很多县的行政区划比现在要大,建国后,很多大县都被重新划分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