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贸易术语的要参考两个标准如下:
贸易双方根据自身的条件以及在贸易过程中所得到的利益,经过谈判定下来的合同条款。贸易术语不同,贸易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费用及责任都不同,根据买卖双方愿意承担的风险来选择。
贸易术语一般常用的有:
FOB: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CIF: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
进出口商如何选择贸易术语
进出口商如何选择贸易术语的要参考两个标准如下:贸易双方根据自身的条件以及在贸易过程中所得到的利益,经过谈判(或多次谈判)定下来的合同条款。
贸易术语不同,贸易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费用及责任都不同,根据买卖双方愿意承担的风险来选择。
贸易术语一般常用的有:FOB(离岸价)、CIF(到岸价)、CFR。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国际市场行情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贸易术语可以随着行情的变化成为出口企业争取客户的重要手段。出口企业往往为了调动对方的购货积极性,采用对进口商较为有利的DES、DEQ或DDP等目的地交货术语。
有时出口企业也可选用CFR、CIF、CPT或CIP等术语,以示愿意承担安排货物的租船订仓等运输事宜和支付运费等责任,甚至愿意承担货物的保险责任,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出口商的责任和义务。
运输因素选用贸易术语时,首先要考虑适合的运输方式。如果采用海运的方式,进出口企业最好选用FOB、CFR、CIF或FAS等适宜水运的贸易术语。而采用陆运时,可选用适合多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如CPT、CIP、FCA等。
此外,如果进出口双方中的一方有足够的能力安排运输事宜,且经济上又比较划算,在能争取最低运费的情况下,可争取采用自行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例如,出口企业可争取使用CFR、CIF或CPT、CIP等术语,而进口企业则可尽力争取FOB、FCA或FAS等术语。如果其中一方无意承担运输或保险责任,尽力选用由对方负责此项责任的术语。选择贸易术语时,还需要考虑货物的特性、成交量的大小并选择相应的运输工具。如果货物需要特定的运输工具,而出口企业无法完成时,可选用F组术语,交由进口商负责安排运输。如果成交量太小而又无班轮直达运输时,其中一方企业如果负责安排运输则费用太高且风险也加大,最好选用由对方负责安排运输的术语。例如,出口企业可用F组术语,进口企业则可用C组或D组术语。当然,进出口企业还需要考虑本国租船市场的行情。
运费和附加费也是货价的构成因素之一,在选用贸易术语时还要考虑到租船市场运价的变化,把运费上涨或看跌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一般来说,如果运费和附加费(例如燃油费)等看涨时,为避免承担有关成本,可选择由对方安排运输的术语。如进口时可选用C组或D组术语,出口时选用F组术语。当有关运费和附加费看跌时,则相反。
运输路线的选择不仅关系到运费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关系到风险的大小和有关保险事宜的办理。如果出口企业不愿意承担过多风险,可选择E组、F组、C组术语,尽量不要选择D组;相反,如果进口商不愿意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则争取用D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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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的选择和使用有哪些需要注意的(6点)?
1、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因为,在CIF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2、 如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3、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另外,还有的货代只在装运口岸设个小小的办事处,并无实际办理装运的能力,回过来再通过我方有关机构办理,既增加了环节,降低了效率,又提高了费用。作为卖方应对买方指定的货代的资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如认为不能接受,应及时予以拒绝。
4、选择贸易术语时还应与支付方式结合考虑。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因为这两种术语下,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如果履约时行情对买方不利,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就有可能不办保险,这样一旦货物在途中出险就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如不得已采用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应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
5、即使采用信用证支付时,也应注意对托运人的规定,特别是FOB条件下,有些国外买方常在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交的提单要以买方作为托运人(Shipper),这种做法也同样会给卖方带来收汇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买卖双方按FOB条件成交,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卖方提交的提单要注明托运人为买方。卖方审证时发现这一问题。但认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是买方,买方作为托运人也顺理成章,另外,为此再修改信用证又要增加费用开支和延误装期,所以,卖方就照办了。交货后提交的提单注明买方为托运人。但结汇时因单证有不符点,被银行拒付并退单。
6、而货物在运输途中,买方以提单的托运人的名义指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他指定的收货人。这样一来,卖方虽控制着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然而货物却已被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提走。卖方向法院起诉承运人无单放货,被法院以无权起诉为由予以驳回。由此可见,在FOB合同下,以卖方还是买方作为托运人并非无足轻重的事情。按照《汉堡规则》的解释,托运人有两种,一种是与承运人签定海上运输合同的人,另一种是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承运人的人。根据上述解释,FOB合同下,买方或卖方均符合作为托运人的条件。如果买方资信好,又有转售在途货物的要求,以买方作为托运人未尝不可。但如果不是这样,从安全起见,还是以卖方作为托运人为好。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国际贸易术语?
各组贸易术语的不同特点
一、E组贸易术语
按E组的EXW这一贸易术语达成的交易,在性质上类似于国内贸易。因为卖方是在本国的内地完成交货,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也都局限于出口国内,卖方不必过问货物出境、入境及运输、保险等事项,由买方自己安排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到约定的交货地点接运货物,所以,在卖方与买方达成的契约中可不涉及运输和保险的问题。而且,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也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如果双方约定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的义务,则应在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国际商会在《2000通则》的引言中指出,人们认为理想的是仍然保留EXW条件下卖方义务最小的传统原则,其目的是适用于那些卖方不愿意承担任何装货义务的情况。
由于在EXW条件下,买方要承担过重的义务,所以对外成交时,买方不能仅仅考虑价格低廉,还应认真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以及运输环节等问题,要权衡利弊,注意核算经济效益。另外,按这一术语成交
,买方要承担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清关手续的义务,所以还应考虑在这方面有无困难。如果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和进口手续,则不应采用这一术语成交。
二、F组贸易术语
F组中包括的三种贸易术语FCA、FAS和FOB,它们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以及适用的运输方式等方面并不完全相同,然而它们也有相同之处,其共同点是按这些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按规定的时间运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并按约定的方式完成交货。从交货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事项由买方安排,
运费由买方负担。买方要指定承运人,订立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通知卖方。可见,按这些术语达成交易,卖方承担的费用在交货地点随着风险的转移而相应地转移给了买方。另外,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这三种贸易术语成交时,均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由买方负责货物进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
三、C组贸易术语
C组贸易术语中的CFR和CIF是在装运港交货,风险划分均以船舷为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CPT和CIP则是在约定地点向承运人交货,风险划分以货交第一承运人为界,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它们同为一组也具有共同之处,那就是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地)交货后,还要负责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地)到目的港(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按本组术语成交,货价构成因素中都包括运费,故国际商会在《2000通则》的引言中称本组术语项下主要运费已付。当然,其中的CIF和CIP下,卖方还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
,并承担保险费用。由于卖方承担的风险仍然是在装运港(地)交货时转移,所以,不应将它们看作是到货合同。
C组术语下,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风险划分在装运港(地),费用划分则是在目的港(地)。就是说,卖方虽然承担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责任,并负担相关费用,但是,他并不承担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途中货物发生损坏、灭失及延误的风险。
四、D组贸易术语
D组包括的五种贸易术语中,除了DAF是在两国边境指定地点交货外,其他四种术语都是在进口国的目的港或目的地交货,这就与前面各组术语有了明显的区别。按照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到货合同(Arrival Contract),到货合同是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相对而言的,按照F组、C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装运合同,在装运合同下,卖方要支付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运至约定地点所需的通常运输费用,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在货物以适当方式交付运输之后发生意外而导致的额外费用,则由买方承担。按D组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地运达指定地点,包括边境地点、目的港口以及进口国内地,实际交给买方处置,才算完成交货。卖方要承担货物运至该地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可见,D组术语条件下,卖方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前面各组,特别是按照DDP术语成交时,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进口国内的约定地点,承担在此之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括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手续以及相关费用。所以,作为卖方在对外成交时,一定要认真考虑该项业务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以及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另外,在打算采用DDP条件对外成交时,卖方还应考虑办理进口手续有无困难,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
,则不应采用DDP条件成交。
如何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一般都是买方和买方相互协商好定下来的,不同的贸易方式报价也会有所不同,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用的贸易方式有FOB和CIF,如果你们协商的贸易方式是由你方负责海运、保险等,那么你的产品报价就要提高,这样才不会亏本。谢谢
选用贸易术语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在选择贸易术语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考虑运输条件买卖双方采用何种贸易术语,首先应考虑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运送。在本身有足够运输能力或安排运输无困难,而且经济上又合算的情况下,可争取按由自身安排运输的条件成交(如按FCA、FAS或FOB进口,按CIP、CIF或CFR出口);否则,则应酌情争取按由对方安排运输的条件成交(如按FCA、FAS或 FoB出口,按CIP、CIF或CFR进口)。(二)考虑货源情况国际贸易中货物品种很多,不同类别的货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它们在运输方面各有不同要求,故安排运输的难易不同,运费开支大小也有差异。这是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此外,成交量的大小,也直接涉及安排运输是否有困难和经济上是否合算的问题。当成交量太小,又无班轮通航的情况下,负责安排运输的一方势必会增加运输成本,故选用贸易术语时也应予以考虑。(三)考虑运费因素运费是货价构成因素之一,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货物经由路线的运费收取情况和运价变动趋势。一般来说,当运价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价上涨的风险,可以选用由对方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成交,如按C组术语进口,按F组术语出口。在运价看涨的情况下,如因某种原因不得不采用按由自身安排运输的条件成交,则应将运价上涨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以免遭受运价变动的损失。(四)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交易的商品一般需要通过长途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特别是在遇到战争或正常的国际贸易遭到人为障碍与破坏的时期和地区,则运输途中的风险更大。因此,买卖双方洽商交易时,必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的风险情况,并结合购销意图来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五)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在国际贸易中,关于进出口货物的结关手续,有些国家规定只能由结关所在国的当事人安排或代为办理,有些国家则无此项限制。因此,当某出口国政府规定,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则不宜按EXW条件成交,而应选用FCA条件成交;若进口国当局规定,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进口结关手续,此时则不宜采用DDP,而应选用D组的其他术语成交。
进口一般用什么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Trade Terms)也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出口地交货:
出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有:工厂交货(EXW)、货交承运人(FCA)、装运港船边交货(FAS)、装运港船上交货(FOB)、成本加运费(CFR)、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CIF),运费付至……(CPT)、运费和保险费付至……(CIP)。国际商会根据贸易术语开头字母的不同,将以上8个贸易术语分为E组、F组与C组。以上贸易术语卖方交货地点都在出口地,所以按这8种贸易术语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称为装运合同
进口地交货:
进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有:DAP(目的地交货)、DAT(运输终端交货)、完税后交货(DDP)。在进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国际商会将上述3种贸易术语称为D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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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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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组(启运):
本组仅包括EXW(工厂交货)一种贸易术语。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的地点(如工厂、工场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的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
F组(主要运费未付):
本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三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成交而主要运费未付的情况下,即要求卖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应采用F组术语。按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
C组(主要运费已付):
本组包括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目的地)和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四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而主要运费已付的情况下,则采用C组贸易术语。
D组(到达):
本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五种贸易术语。采用D组术语,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目的的港(port)或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Place)或点(point),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地以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按D组术语订立的销售合同是属于到货合同。
在实际的进出口业务中如何选择FOB/CFR/CIF三个贸易术语?
FOB/CFR/CIF其实这三个贸易术语很接近,区别在于,CIF=CFR+保险,CFR=FOB+运费,
三者的都采用单据交割的模拟货物交割方式,风险转移都实在货物越过船舷时,这三者在风险转移方面和DES也就是到岸价有质的区别。
对于出口方来说应该选择哪一个贸易术语比较好
学术意义上说,出口贸易术语与进口贸易术语没有差别,关键是看具体操作。
实际操作中,出口方而言,比较倾向于做exw/fca/fas/fob/cfr/cif/ddu/ddp等(责任递增),因为作为出口方,承担的责任越少自然是越节省成本和减少麻烦。
但进口方而言,比较倾向于做ddp/ddu/cif/cfr/fob/fas/fca/exw(责任递增),因为作为进口方,同样也是承担责任越少,成本较低,麻烦较少。补充一下:上面是对卖方而言,对进口方,当然是选择CIF到岸价为上策,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保险费、运费(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其原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卖方承担到买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主要是指保险费和海运费,如果不保险,那么这个术语就是CFR呢,报价:成本+利润+保险。卖方须报进出关。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周转的需要,也选择ExW 工厂交货 (Ex works)。在贸易运作中灵活变通,获得最大利润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