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疏散指示灯。该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

哪个国标要求设置消防疏散指示灯?

以下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其中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下面还有《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从这两项规范都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安装在距地面30公分的墙上,用词为“宜”。《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1 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下面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8.2 安装
8.2.1一般规定
1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2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4 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 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连接。
6 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或其他标志灯(或标志牌)。
7 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8 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将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处于易被看到的位置,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操作。
9 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其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能保证在火灾应急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状态。
10 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墙上时,不能使照明灯光线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
11 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必须使用金属吊管。金属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上。
12 标志牌只能安装在相邻两个标志灯之间,并与标志灯在同一直线上,作为辅助指示,不能代替标志灯。
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
1 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
检验方法:测量。
2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出口、楼梯出口、避难层入口处时应安装在出口里侧和入口外侧的顶部,严禁安装在可移动的门上。顶棚高度低于2m至2.5m时,宜安装在门的两侧,但不能被门遮挡。标志表面应迎面对向疏散方向。
检测方法:测量。
3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且凸出墙面不应大于20mm,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直型疏散走道内安装标志灯时,两个标志灯间距离不应大于1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检验方法:测量。
4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做防腐处理,电源和螺钉均应用密封胶密封,防尘、防水性能应符合IP65要求。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水平差不宜大于1mm。试验按钮可安装在远处或用遥控方式。两灯之间距离应不大于10m。
检验方法:测量、试验。
5封闭楼梯间内指示楼层的标志灯应安装在正对楼梯的本层平面墙上;楼梯间内直接通往地下层时,应在首层或地面层设置明显指示出口的标志灯。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
6建筑供电为两路以上时,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供电应符合下述要求:
1) 持续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和集中控制型标志灯的主电源端宜在双电源互投后最末一级配电箱取电。
2) 非持续型标志灯的主电源应在发生火灾时需切断的正常供电线路取电,而不能在双电源互投后取电。
检验方法:目测、断电试验。
7在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或会堂、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展览建筑、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地上商店和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起辅助作用的标志灯在安装时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1) 标志间的安装距离不宜大于1.5m;
2) 标志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国家标准是哪个?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2893 安全色。

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

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扩展资料

消防疏散标志牌产品性能及特点:

1、亮处吸光,暗处发光。亮处吸收日光、灯光、环境杂散光等各种可见光、黑暗处即可自动持续发光,给人们黑暗中更多的信息指示。

2、无需电源,经中国计量科学院检测,该产品无毒、无放射性、化学性能稳定。

3、激发条件低,阳光、普通照明、环境杂散光都可作为激发光源。

4、发光亮度高,发光时间长,远远超过消防疏散的要求。

5、安装简单、维护方便。可以根据公共场所的实际需要,灵活进行安装,地面、梯面、棚顶的不同部位均可进行标志安装。

6、可无限次重复使用,安全系数100%。

7、具有良好的抗老化性、耐腐蚀性、耐热性,具有一定的阻燃性及抗划伤性能。

8、产品系列多样化,主要有发光标志牌、发光指示条、发光导向标志、发光涂料、发光磁砖、发光理石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疏散标志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安全标志

消防应急灯具的新国家标准都有哪些规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第159号公告,批准发布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是对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的修订,新标准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x0d\x0a\x0d\x0aGB 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实施十年来,在指导消防应急灯具的生产、使用、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产品的性能和产品种类都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标准急需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重点参考了IEC 60598-2-22《应急照明灯具》、BS 5266《应急照明》、BS 5499-2《自发光式火灾安全标志的技术要求》以及JIS C 8105-2-22《应急照明安全性要求》。同时,根据GB 17945-2000多年来实施情况及国内现状,结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的编制进展,将标准内容修改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要求,拓展了标准的覆盖范围。\x0d\x0a\x0d\x0a新的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分类、防护等级、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等内容。新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系统形式进行了划分,增加了相应的术语和定义;在技术要求方面增加了防护等级、自检功能、应急照明配电箱性能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性能及结构的要求;修改了标志灯标志内容的要求;增加了电磁兼容要求,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经专家会议审定,该标准规定的各项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科学、合理、先进,达到了国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x0d\x0a\x0d\x0a该标准的发布实施,适应了当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行业发展需要,对进一步加强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与国际接轨将发挥重要作用。

疏散指示灯安装规范

规范一:安全出口标志灯和消防智能疏散指示灯的电压应为火灾负荷,不得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规范二:消防智能疏散指示灯应安装在墙壁或天花板上,安全出口标志应安装在出口顶部,疏散走廊指示标志应安装在1米以下的墙壁上的疏散走廊及其拐角处。
规范三:当标志灯安装在顶部时,不应安装在天花板上,而应安装在天花板下方20厘米的位置。
:
1、应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电池供电。如果使用电池,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少于200min;
2、消防应急照明和安 全疏散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以充分照亮人行道、楼梯等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部位也须保证照明正常;
3、安全疏散标志应设置在太平门顶部或疏散通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上。人行道标志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m。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器应有玻璃等不燃材料制成的防护罩;
4、疏散楼梯间应有明显标志,标明位置和楼层数,以便楼内人员及时知道自己的位置,以利于安全疏散。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是什么?消防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灯要怎么放?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084-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GB50222-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12955-2008《防火门规范》

GB14287.4-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6280-201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收规范》

CECS154-2003《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GA98-2005《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消防应急灯应安放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者顶棚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灯应安放在走廊和墙体转角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

疏散指示灯:

疏散指示灯,适用于消防应急照明,是消防应急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照明工具,应急时间长,高亮 度具有断电自动应急功能。消防疏散标志灯具有耗电小、亮度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边上设计有电源开 关和指显灯,适合工厂、酒店、学校、单位等公共场所以备停电作应急照明之用。 消防疏散指示灯是选用工业塑料和高亮度的灯泡制成,颜色以白色为主,表面有两个箭头,材料不老化、散热快、抗冲击等特点。消防疏散指示灯具有壁挂式、手提式、吊式安装方式。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事故应急照明、疏散出口标志及指示灯,是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但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单位在消防疏散指示灯具的选型、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应此,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控制方式、接线方式,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直接影响到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用的发挥。

消防应急灯:

其主要作用是在火灾时正常照明系统不能再提供照明的情况下,为人员安全疏散、特殊岗位坚持工作以及灭火救援行动提供保障,设置的最基本要求是建筑内的人无论处于任何公共部位都可以通过借助一定的照度容易地识别安全出口的位置及规定的疏散路线。

设置范围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有哪些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应在建筑物内的下列部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照明灯又分安全出口指示灯与疏散指示标志灯:

1、封闭的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的蓄电池室、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需要继续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3、观众厅及每层超过1500㎡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的演播室、人口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的地下室。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5、多层和高层建筑各楼层通往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口。

6、大面积的厅堂、场、馆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往前厅、侧厅、楼梯间的出口。

应急灯的安装和维护

1、在工程设计中,为了方便平时维护与管理,消防应急照明最好按层以专用馈电回路供电。

2、为保证消防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可靠,有条件的应由变电所的低压应急母线段供电,即当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应急电源时,只要发电机投入使用,就有电继续保证供电。

3、在火灾状态下,靠近地面的烟少、氧气多,人疏散的本能反应是弯腰或匍匐前进,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装带来的均匀照度更为有效。所以应提倡低位安装,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消防应急照明灯

消防疏散指示灯是否要常亮,哪里有这样的规范

不需要常亮,消防疏散指示灯,适用于消防应急照明,是消防应急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照明工具,应急时间长,高亮度具有断电自动应急功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事故应急照明、疏散出口标志及指示灯,是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后,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6章第2节规定:

1、消防应急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

2、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楼梯及其他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亦须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应设玻璃和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4、疏散楼梯间应用明显标志标明所在部位和层数,使楼内人员及时了解自身所处的位置,以利于安全疏散。

扩展资料:

消防疏散指示灯功能特点:

1、采用优质铝材、金属喷塑,超薄设计,外形新颖美观消防应急指示灯。

2、采用优质超高亮LED发光,表面亮度_15cd/_,均匀、柔和、穿透力强。

3、应急转换时间≤0.2S,具有完善的过充、过放电保护功能。

4、选用顶级免维护镍镉电池组,应急时间_90min。

5、为了确保应急时间足够长,使用前请必须充电>24h。

6、选用顶级芯片,开关晶体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疏散指示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出口指示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消防应急灯安装距离和高度有什么规范

1.
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的规定
应急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应急照明回路的设置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防火分区设置的要求,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应采取防火隔堵措施:
2
对于应急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
EPS供电的应急灯具安装完毕后,应检验EPS供电运行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2m);
5
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及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1m);
6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应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7
疏散指示标志灯工作应正常,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消防应急照明线路在非燃烧体内穿钢导管暗敷时,暗敷钢导管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