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也指导实践。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 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 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

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实践决定认识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正如毛泽东所说“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就得亲口尝一尝”,再比如“养儿方知父母恩”“当家方知柴米贵”“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等,均说明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而且是唯一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①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日常生活中,农民种田推动了农学的产生,建筑业的需求推动了数学、建筑学等学科的发展均对此进行了说明。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比如显微镜的发明、我国最大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的出现等,均提供了更好的工具,促进了认识的发展。③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就像学习知识是为了运用,发明灯泡是为了照明等,均说明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在于指导实践。

4.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就像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物体下落的速度与质量成正比,物体越重,下落越快;而伽利略认为,物体下落的速度与质量是无关的,两个铁球应该同时着地。两个人的认识到底谁的是正确的,谁具有真理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检验。

二、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对实践反作用具有两重性:1.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2.错误的认识则对实践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甚至导致实践的失败。

怎样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也指导实践,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

没有实践就不会有认识,理解实践也不能正确理解认识,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目的在于改变世界以满足人的需要。要改变世界必须认识世界。实践及其发展的需要是认识、知识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发展促使科学成果层出不穷,以至促成新科学的诞生,人类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同时,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必须满足实践的需要,为实践服务。

扩展资料:

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表现得日益明朗,致使西方的唯心主义哲学也不得不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反映出来,其中最突出的是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哲学十分强调实践的意义,但它否认实践的客观性,甚至否认实践对象的客观性,把实践等同于主观经验;否认客观规律对实践的制约,把实践的能动性夸大为人的主观随意创造;

否认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把实践当作个人生物式地应付环境的行为;把实践取得对个人有用的效界看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不考虑认识内容是否和客观相符合,因此实用主义的实践观是一种同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如何理解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而获得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使人类认识的发展。另外,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扩展资料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的进程;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

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同样,没有科学的理论,也没有科学的实践。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认识、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这就是二者的辩证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考研政治难点解析:实践和认识辩证关系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阻碍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人类的认识来源、认识能力、认识形式、认识过程和认识真理性问题的科学认识理论。

方法论: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要求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投身实践。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要求重视认识的反作用,发挥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要求正确对待错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

4、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