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计算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的方法: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
2、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3、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4、根据上述规定,
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是多久?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低于十年;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不低于两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2、“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所以 ,企业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财务软件摊销年限可为2年。
软件摊销年限最新规定2022
一、正面回答
办公软件类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无形资产摊销一般不低于10年,特殊情况下,对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软件类无形资产,最短可为2年;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或约定年限进行摊销。
三、分析详情
摊销年限指的是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分期摊销的期限,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企业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财务软件摊销年限可为2年。
三、软件计入无形资产的条件
1、取得的软件不论金额大小均应登记为无形资产;
2、购置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它支出计价;
3、自行研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软件,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计价。
四、软件开发应记入哪个会计科目
1、若购买软件金额较大,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若购买软件金额不大,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
新税法规定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为多少年?
最短期限为2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财务软件为无形资产,购买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财务软件,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财务软件
贷:银行存款/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扩展资料:
1、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2、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3、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4、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无形资产摊销
财务软件一般摊销几年
法律分析:财务软件是属于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和无形资产一样,无形资产按合同规定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使用年限或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其摊销年限进行摊销,合同、法律均未规定,则摊销年限不应少于10年。按照我国的法律,软件摊销年限最新规定是_如果是用于办公的一些软件,那么其摊销年限可以在两年以及两年以上;如果是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般都是10年起步的;有些软件可能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使用的,那么其摊销年限就是合同所约定的使用期限;也有一些特殊的软件在摊销方面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个需要对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解读,也可以直接找税务部门或者是专业的税务服务机构平台来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