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内容: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5、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