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2、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3、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
4、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间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
5、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
燃气锅炉房设计规范
1、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如公共浴室、教室、餐厅、影剧院的观众厅、会议室、候车室、档案室、商店、银行、候诊室)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2、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锅炉房出入口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但对独立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时,其出入口可设1个;非独立锅炉房,其人员出入口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
3、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
4、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间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依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进行设计时应注意其使用范围: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7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0~3.82MPa(表压)。
5、锅炉房的外墙、楼地面或屋顶,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并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 泄压方向不得朝向人员聚集的场所、房间和人行通道, 泄压处也不得与这些地方相邻。
参考资料:
燃油燃气锅炉房设计 用什么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19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燃气锅炉房的通风设计应该执行哪些规定
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这和《锅炉房设计规范》一致,但换气次数一律规定为正常工作时的不应小于每小时六次,比《锅炉房设计规范》只强调正常换气次数,更着眼于燃气安全,因此通风系统的设计,也应考虑锅炉停止运行期间的不间断连续通风。
当设置在半地下或半地下室时,锅炉房、直燃机房的正常通风量应≥6次/h换气,事故通风量应≥12次/h换气。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燃气锅炉正确规范操作: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锅炉事故是很常见的一种,所以这要求在锅炉运行时一定要由专业司炉人员按照锅炉运行规程规定严格进行操作。
2、燃气锅炉房严格管理:锅炉房是安放锅炉的地方,炉房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锅炉的安全运行,锅炉房内严禁明火,还要配备消防设备,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3、紧急情况正确处理:任何事物都不是百分百安全的,若在运行期间出现紧急情况,都要事先做好预测方案,比如停水、停电、停燃、压力不足或设备故障等问题,要有能力并能及时解决。
4、燃气锅炉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工作十分重要,锅炉维护保养不仅可以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对锅炉的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燃气锅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锅炉房设计规范
燃气锅炉烟囱分叉有什么规范?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燃气锅炉烟囱排放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逐渐引起人们关注。燃气锅炉烟囱高度对扩散稀释污染物以及降低污染物的落地浓度起着重要作用,一个高烟囱所造成的地面污染物浓度比相同排放强度的低烟囱所造成的浓度低。虽然高烟囱非常有利于污染物浓度的扩散稀释, 但燃气锅炉烟囱达到一定高度后, 再继续增加高度对污染物落地浓度的降低已无明显作用。因此,燃气锅炉烟囱的设计应合理地确定烟囱高度,做到既减少污染又不浪费。
为了在烟囱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国家针对锅炉烟囱的设计标准及高度要求,做出了以下规范:
新建锅炉房的烟囱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煤、燃油(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高度的规定:
1) 每个新建锅炉房只允许设一个烟囱,烟囱高度可按表8.4.10-1规定执行。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
MW
<0.7
0.7~<1.4
1.4~<2.8
2.8~<7
7~<14
14~<28
t/h
<1
1~<2
2~<4
4~<10
10~<20
20~≤40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m
20
25
30
35
40
45
2)锅炉房装机总容量>28MW(40t/h)时,其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确定,且不得低于45m。新建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燃气锅炉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确定,且不得低于8m。
2.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上述规定时,其烟尘、SO2、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50%执行。
3.出力≥1t/h或0.7MW的各种锅炉烟囱应按《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5468)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2001)的规定,设置便于永久采样孔及其相关设施。
4.锅炉房烟囱高度及烟气排放指标除应符合上述1~3款(摘自GB13271-2001)的规定外,尚应满足锅炉房所在地区的地方排放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5.燃气锅炉烟囱出口内径应保证在锅炉房最高负荷时,烟气流速不致过高,以免阻力过大;在锅炉房最低负荷时,烟囱出口流速不低于2.5~3m/s,以防止空气倒灌。
6.当燃气锅炉烟囱位于飞行航道或飞机场附近时,烟囱高度不得超过有关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烟囱上应装
刚接触天然气发电厂 天然气送至厂区后至燃气锅炉(45吨/h)这段管路设计 需要遵循哪些规范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CJJ33-200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06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全)规范
GBT+20801压力管道规范
SH3501-2002+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主要是大概是这些吧,还有一些比如钢制无缝管件GB12459,流体输送GBT14976。一些管道绝热,包括PE管道的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等
谁有燃气锅炉安装标准规范?
锅炉的安装说明:
1、安装准备:
⑴、确定安装地点,锅锅炉安装单位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安装范围的锅炉安装资格证书。
⑵、办理登记手续。根据《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规定,使用锅炉的单位应逐台办理登记手续。锅炉使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锅炉安装工作,负责与当地锅炉监督机构取得联系,填写安装告知书。
锅炉安装时需有司炉参加,并配有管工、钳工、起重工、冷作工、电焊工及辅助工。
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并熟悉锅炉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⑷、锅炉安装前应对锅炉本体、燃烧设备、部件、辅机、附件按图纸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应及时向厂方提出。
2、锅炉及辅机吊装:
⑴、锅炉本体、辅机、附件包装箱、仪表包装箱请按厂方指定的吊装位置进行吊装。如在任意位置挂钩吊装损坏应有用户负责。
⑵、载重车辆、起吊设备、绑扎所需的钢丝绳、等都须有足够的载重能力,并应符合技术规范。
⑶、在起吊前按技术规范中标注的大小尺寸及大件重量选用起吊设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锅炉主机安装:
⑴、锅炉基础的确定应根据当地土质,参考提供的图由土建部门重新设计。
⑵、锅炉基础达到强度后,应按锅炉图纸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化出锅炉整体的三条基准线:
a、纵向基准线—锅筒中心。
b、横向基准线—前面板位置线或面板位置线。
c、标高基准线—可以在基础四周选有关的若干地点分别作标记,各标记间的相应偏移不应超过1mm。
⑶、锅炉主机搬运到安装地点后,应先校核锅炉中心线,是否与基地上划出的中心线相符合;水位表的正常水位是否水平;然后检查底座和地基的接触是否严密,如有空隙,应加垫铁或涂水泥,可保证风室不漏风。
⑷、安装位置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按GB50273-19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4、辅机安装:
⑴、燃烧机、给水泵的安装,安装前应按照供货清单进行开箱检查,当确认实物与供货清单相符且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后检查有无卡住、漏风等缺点。最后接通电源试车,检查电机转向是否正常,有无摩擦振动现象、电机温度是否正常。
联接的烟风道,如果与设计图样不一致,长度、弯头、截面积变化较大时,应重新设计烟风阻力,校对鼓、引风机的流量、压头,满足锅炉的实际需要。
5、烟囱的安装:
⑴、烟囱安装时法兰间应垫嵌石棉绳,并用吊垂线的办法检查烟囱的垂直度。如有偏差可在法兰连接处垫平校正。
⑵、拉线(钢丝绳)用法兰螺栓拉紧,注意三根钢丝绳的松紧程度应大致相同。
⑶、根据环境和当地部门的要求,可以缩短或加高烟囱的高度。
6、锅炉管道仪表的安装:
a、水位表与锅筒正常水位线标高偏差为±2mm。应准确标明最高安全水位、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标记。
b、水位表应有放水阀门(或放水旋塞)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c、压力表应装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
d、压力表应有存水弯管,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应装有旋塞,以便吹洗管路,卸换压力表。
e、刻度盘面上应标有红线,表示锅炉工作压力。
f、安全阀应在锅炉水压试验完成后安装,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安全阀工作压力的调整。安全阀应装设排汽管,排汽管应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截面积,保证排汽通畅。安全阀排汽管底部应装有接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在排汽管上和疏水管上不允许装设阀门。
g、每台锅炉应装独立的排污管,排污管应尽量减少弯头,保证排污通畅并接到室外安全的地点,几台合用一个总排污管,必须有妥善的安全措施,采用有压力的排污膨胀箱时,排污箱上应装有安全阀。
h、锅炉的排污阀,排水管不允许用螺纹连接。
7、燃料管路安装要求
①、锅炉燃烧器上备有留有“进气”阀管接口,只要将锅炉房中相应供气管接上即可。
燃油或燃气锅炉等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条件有哪些
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房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00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作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上的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
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00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6、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7、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8、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除卤代烷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9、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和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燃气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6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采用燃油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3次/h,事故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6次/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