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线制:
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
二、职能制 :
职能制组织结构,要求行政主管把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权力交给相关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就有权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向下级行政单位发号施令。
三、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也叫生产区域制,或直线参谋制,它是在直线制和职能制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吸取这两种形式的优点而建立起来的。
四、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是一种高度集权下的分权管理体制。
五、
企业组织机构的形式是什么?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独资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合伙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
公司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其本质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采取的组织方式或结构形态。它以一定的经济制度为基础,并受社会分工的广度和深度、资本积聚与集中的程度、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应用、生产发展的规模与速度、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包括历史、自然、政治、法律、文化、经济等环境)的变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在工厂制度建立初期,企业的组织形式单一、规模较小。随着社会的发展,上述条件发生变化,逐步产生了复杂、高效的企业组织形式。从法律认可的所有制形式方面来看,当前存在三种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即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从历史发展考察,合伙企业的形成以独资企业为基础,而公司企业又是在合伙企业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公司是企业组织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x0d\x0a
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分别是什么
许多人都分不清企业和公司之间的区别,其实公司的全称为公司制企业,是企业三种组织形式之一,所以可以用企业来代替公司,反之则不行,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三种组织形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
(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
(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
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什么?
组织形式是企业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的体现。
公司制企业一般应表述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的企业可表述为“中心”“部”“厂”“店”等,合伙企业在组织形式后还应加“(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