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品限量携带容器容积不能超过100ml,洗发精、沐浴露不包括在内。

2、打火机、刀具、异味很大的食品、水果、酒、饮料详: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但属于民航法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

3、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类物品,交运输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至70度含)间的,交运总量不得超过5升;酒精度在70度以上的不得办理交运。

4、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可携带乘机旅途必需的液态药品,但需出示由本人名字的医院证明或者医生处方;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的液态乳制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准予携带乘机。液态物品定义:关于液态物品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