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呼吁女性婚前一定要洁身自好,理由居然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与自己的丈夫生下的孩子是100%婚姻的结晶?还说科学研究证明,女性一旦有过性行为,基因就被“玷污”了?以后与别人生下的孩子永远都受到第一个男性的影响?天呐!为了未来的孩子万无一失,我是不是该去幼儿园预定一个开始源氏计划?
1.被“玷污”的女性基因?
流言: 女人婚前尽量避免“性行为”的科学理由英国人类学研究所Dr. Gossip教授的最新研究报告指出,女人“子宫”中会分泌“ignorant ingredient”液体,这个液体会和“某些”男性精子中的“virginalobsession”成分作用,将“foolish goddamn factor”遗传给下一代。Dr.gossip教授研究发现,“婚前性行为”与“婚后性行为”在生理方面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英国人类学Dr.gossip教授的报告说,婚前与别的男人“性行为”,而且曾经让男人的“精液”进入过自己的体内,这样会让女人丧失其“最原始的纯洁基因”。在“婚前”的“处女”第一次“性行为”时,男性五亿多的精子进入了女人的体内,除了一部分流出女人体外,其它精液会发生“自溶性”。在精液“自溶性”时,会释放出一种遗传物质“DNA去氧核糖核酸”和“RNA核糖核酸”,“某部份”可能被女性“子宫内腺”所吸收。与此同时,精液中还含有多种“性激素”,这些“性激素”的“某部份”也可能被女性吸收。这些“性激素”和“核蛋白体”会干扰母体内的DNA基因,使女体内“性腺细胞”发生变化,从而使以后女体内的“卵细胞”性状也会受干扰而变化产生“遗传
变异”,因而产生“无距离遗传”(或称为“间接遗传”)的效果。
真相: 至少五年前就有人在天涯论坛发帖宣传这则谣言,不过大家在稍微翻译了一下里面提到的英文单词后认为这实际上是对某大学的复仇抹黑贴,因为发贴者使用的ID正是这所大学的名称 [1]:Dr. Gossip,“谣言医生”;ignorant ingredient,“愚昧的成分”; virginalobsession,处女强迫症;foolish goddamn factor,该死的愚蠢因子……这不免让人想起网络上的著名段子“你是凯丁么?不,我是希尔瑞斯!”这年头编段子的人很喜欢用英语埋彩蛋,比如前阵子高铁谣言中的“斯蒂芬金效应”[2],学好外语的重要性这时候就凸现出来了。有时,这种故意留下明显漏洞的恶搞文章,也被称为“钓鱼文”。
至于后一段描述则充斥着大量似是而非、闻所未闻的“科学术语”,比如“精液的‘自溶性’”,比如“女性‘子宫内腺’”,还有“无距离遗传”,全是编造出来子虚乌有的东西。以后看到这种语焉不详的形容时就应该提起戒心。
如今许多人对人类生殖学的无知也许该怪中学时的生理卫生课总是跳过重要的章节,如今还是让我们重头学起。
首先来看女性的部分,女性的初级卵母细胞平时都静静地呆在卵巢的原始卵泡中,只有在排卵期前不久,卵泡才开始逐渐成熟,最后成熟卵泡破裂,处于第二次分裂中期的次级卵母细胞进入输卵管,等待与精子邂逅。排卵后24小时内未受精,则次级卵母细胞退化。在女性的月经
周期,未受精卵会随着血液、子宫内膜等一起排出。至于那些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精子就算真能“自溶”也没用,它们的遗传物质如果没有被核酸酶降解,也会随着月经一起被排出。
尽管男性每次射精中的精子数以百万计,但只有一小部分能穿过子宫颈,然后走入正确一侧的输卵管与刚刚来此不久的卵子相遇。最终,仅有一个精子能穿透卵子厚厚的外壳完成受精。精子细胞核与部分胞质进入卵子后,受精卵外即刻通过透明带反应和卵膜阻断形成屏障,阻止其他精子的进入。然后受精卵逐渐分裂发育,与此同时,输卵管中的纤毛摆动,将受精卵送入子宫着床。这些步骤一环紧扣一环,根本没有给外来遗传物质留下影响的余地。事实上,真核生物的基因组如果那么容易就可以被外来基因插入修改,转基因就会是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现象,而不像如今需要复杂的步骤在实验室内才能完成。
2.达尔文也支持的“先父遗传”是怎么回事?
流言: 著名基因工程专家王清连(Q-L. Wang)教授的研究小组最近发表了题为《达尔文对遗传学的贡献》的学术评论文章。文中指出,达尔文对生物进化论的贡献是众所周知的,但他对生物遗传学的贡献却较鲜为人知。他对遗传学的主要贡献是收集了大量的基因数据,试图提供一个解释的理论框架。达尔文清楚地描述了几乎所
有遗传现象,包括“先父遗传”。在《变异》(The Variation)的第11章中,达尔文搜集了许多声称是“先父遗传” 的例子。
生物学家达尔文,他的著作《物种起源》一书中曾发现这样一件事实:在英国的乡村,一头“花白”相间的母猪,与同一头“暗棕色”的野公猪交配,产下了“杂种”仔猪。不久“暗棕色”的野公猪死了,这头“花白”相间的母猪又与本地的“公猪”交配,生下第二胎仔猪。令人费解的是,这胎仔猪的身上长着斑驳错落的“棕色鬃毛”,有点像它们之前的“先父”。达尔文把这一现象称为“间接遗传”,对于这一现象,达尔文绞尽脑汁,也不得其解。
真相: 先说达尔文。《物种起源》的第11章实际上是“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跟“变异”没什么关系。流言中引述的说法,实际上改写自《物种起源》第5章“变异的法则”里的一段著名描述:“莫顿爵士(Lord Morton)有一个著名的杂种,是从栗色雌马和雄斑驴育成的,这杂种以及后来这栗色雌马与黑色亚拉伯马所产生的纯种后代,在腿上都生有比纯种斑驴还要更加明显的横条纹”。
现在你知道流言是怎样把达尔文的话改头换面的了。首先,达尔文研究的是马(以及已经灭绝的斑驴),而不是猪。其次,达尔文举这个例子是希望说明杂种更易出现一种遗传返祖现象,因为他随后就接着写“在马属的若干物种里,幼马的条纹比老马更明显或表现得更普遍,……我敢
于自信地回顾到成千成万代以前,有一种动物具有斑马状的条纹,其构造大概很不相同,这就是家养马(不论它们是从一个或数个野生原种传下来的)、驴、亚洲野驴、斑驴以及斑马的共同祖先。 ”
达尔文虽然是进化论的天才,但他对遗传学的概念可谓错漏百出。在达尔文的时代,孟德尔的豌豆实验还不为人知,基因的概念更是公众闻所未闻。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就曾在《伟大科学家的重要错误:达尔文的遗传学》一文中总结过达尔文的许多谬误[3]。所以即使达尔文真的信奉所谓的“先父遗传理论”,也并不能给这种理论带来一丝一毫的权威性。
事实上,“先父遗传”在基因不为人所知、分子遗传学尚未建立的时代,曾有一定的影响力。但自孟德尔以降,研究界已经发现许多“既不像妈也不像爸”的性状完全可以用显性与隐性基因来解释。这个理论已经被证明完全是错误的。如果一个人至今还对“先父遗传”这种已被推翻的理论笃信不疑者,那么有一句咒语或许可以帮助他消除先父遗传的影响,宜于行房前默念百遍:“Srep Ape Rom Daer!……”[5]
这个流言还提及了一篇题为《达尔文对遗传学的贡献》(Darwin’scontributionstogenetics)[6]的论文。这篇论文确有其事,它发表在波兰的《应用遗传学期刊》中。在论文中,作者提及近年来能可作为支持先父遗传证据的研究一共有四篇,其中最近的一篇是Mole于
年发表的一篇《How we know I》[7]。不过, Mole那篇文章不是论文,而是一篇随笔。而在Mole的随笔中,提及先父遗传的只占寥寥几段,重点描述了他与一位饲养冠军狗的女士聊天所得。据Mole文中所写,那位女士了解狗的遗传学,但她依然表示根据她的经验,一只血统纯正的冠军母犬一旦与杂种犬交配,此后状态必定一落千丈,因为“血脉被玷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