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里的这些检验注意点在后世被广泛使用,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犯罪的手段也是千变万化,防不胜防。

清朝人刘世馨撰写的《粤屑》,记载了一件明代在广东新兴县发生的奇案。新来的李知县出城,看见一个坟堆前有一个盛装女子在哭丧。再定睛细看,却是穿着丧服,问随从,随从都说老爷看错了,那是个服丧的妇女在哭坟。李知县就要衙役将这妇女带回衙门调查。

到了衙门里,李知县审问这个妇女,那个妇女说:“我丈夫病死,邻居都知道。今日正做‘七七’,到坟前奠祭,哪里会穿艳服?”李知县传四邻来问话,四邻都说这个妇女的丈夫确实是病死的。这李知县仍然不释放这妇女。这妇女的夫家没有其他人,邻居见李知县如此固执,就帮这个妇女出面,到府衙申诉,告发李知县“无故拘押寡妇”。知府发下文件,要求李知县在半个月内放人,如果查不出犯罪情节,就要按照“故入人罪”处罚(反坐所加给他人的罪名,折为行政处分,革职罢官)。

李知县慌了手脚,只得亲自化装潜出县城,到附近一带查访,连着几天,毫无收获。有一天傍晚,正好遭遇小雨,见山脚下一户草房,便走近请求能躲避一时。那草屋里有个中年村妇,让他进了屋。李知县自称是路过的外地算命先生,请求能否

借宿一晚。

这时那村妇的儿子恰好回家,李知县取出一点银钱,请村妇准备饭菜,那村妇笑道:“我家又不开饭店,只有粗茶淡饭,怎么可以让客人破费!”一来两去,彼此热络。李知县和那儿子喝着老酒,说些闲话,那儿子很快有了醉意,问李知县:“你从城里过,知道现在的知县吗?”李知县说:“知道,听说是个姓李的。”那儿子说:“你不知道那李知县很快就要因为那个女人的案件罢官了!这事哪怕是包龙图再世也搞不清了,可是偏偏只有我才搞得清!”讲到得意处,那儿子拍着桌子说:“老实告诉你,我实际上是靠做小偷来养活母亲的。

那户人家我也去打探过,那晚见屋门虚掩,闪进门去想拿点东西,这时就见本地的一位武举人老爷进来,我只好躲到暗处。这位武举老爷好象和那女人很亲热,那生病的丈夫躺在里间床上呻吟,那女人说药已经煎好了,就端着一个铜勺走进去,把勺里的东西倒进去那丈夫的嘴里,那丈夫惨叫一声就死了。

我看见那铜勺里的是熔化的锡液!我实在害怕,就乘机溜走了。这种事情官府如何能知道!”李知县听了心中大喜,问那儿子:“你为什么不去告发?”那儿子说:“俗话说‘夤夜入人家,非奸即盗’,我去告发不是自投罗网?”李知县劝告那儿子:“小偷不可以做长久的。我

和你一见如故,明天跟我进城,我的行李里有点银子,送给你做个买卖本钱吧!”那儿子当然也很高兴。

第二天李知县带了那个小偷回到县城,要他先等一下。自己回衙门,派出衙役把那小偷也带进来,后堂相见。那小偷大惊失色,叩头不止。李知县交代他在审讯那女人和武举时出庭作证,又派出衙役抓武举到案。两人在堂前想见,已是吃惊不小,那小偷出来一番证词,两人百般抵赖也说不通。李知县下令吊棺检验,果然发现死者喉咙被锡块堵塞。这是那个武举出的主意,要害死病恹恹的丈夫,用毒药会被人看出来,用烊锡就不会被发现。那个向府衙申诉的邻居,也是武举指使的。李知县按照法律判处了这对男女,给那个作证的小偷一大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