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是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的,比如说我们缴纳社保,就能得到一系列的保障,但有时我们会有一些隐藏的权利没有享受到,就像优先购买权,在租房住的人群中,如果房东想要卖出自己的房子,是要提前三个月通知你的,为什么会这样呢?优先购买权顾名思义,就是拥有优先权,指的就是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
这里就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同等条件下,包括了哪些条件,通常来说,只要满足房屋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因素一致,那么就算是达到同等条件了。最常见的就是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已经跟第三方签好了合同,然后你提出同等条件购房,之前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就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