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北京市2013年要推出的定位为“自住”的商品房,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购买有条件限制。

  按照规定来说,此类住房五年内是不得上市的,也就是说,购买之后,五年内不允许交易,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也就是说,收益由售卖人与政府分享。当然了,如果出售时平出或者赔本,政府就不再分享亏损部分。因此,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出售,但是必须要购买后五年才能出售,同时收益的百分之三十还要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