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禁火时间:
泰山实行全年全域防火,其中每年10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泰山禁火区域:
森林高火险区,即下列区域所属山林及林缘500米范围内。
(一)泰山红门、中天门、南天门、竹林寺、天烛峰、桃花峪、桃花源、樱桃园、玉泉寺、灵岩、巴山等管理区(除泰山管委指定场所外);
(二)泰山管委管辖的大津口乡、黄前镇、下港镇、村街管理中心;
(三)谷山林场。
禁止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景区,禁止在景区内从事吸烟、点火、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