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东澳岛乘船须知(注意事项)

1、旅客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和接受船舶安全管理。

2、旅客应按所购船票指定的船名、航次、日期和席位乘船;重病人或精神病患者,应有人护送

3、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20千克(免费儿童减半),总体积0.3立方米的行李及长度不得超过1.5米(杆形物品2米)的物品。超过免费规定的,应办理托运,经承运人同意的可自带上船,但应支付行李托运费

4、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旅客运输规则》另有规定者外,旅客不准携带下列物品上船

(1)违禁品或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

(2)各种有臭味、恶腥味的物品;

(3)灵柩、尸体、尸骨;

(4)家禽家畜、小动物、宠物均不允许上船;

(5)其他法律规定禁止携带及承运方认为影响船舶安全及旅客体验的物品。

5、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行李。

6、船舶航行过程中,旅客不得走出门外活动,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船舷栏杆处;不得有妨碍公共安全秩序行为。

7、不得在严禁烟火场所吸烟。

8、保持海洋及客舱清洁,不得乱吐痰及乱扔废物。

9、不得乱动船上水密窗盖,救生消防设备及其它操作设施。

10、在船上如遇突发性的情况,必须一切听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