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消费券满减规则

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

消费券类别、券面额度及使用场景

本轮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包括5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饮券:包括30元、60元、10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本轮消费券活动期间,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