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佛山西樵福荫园清明要预约吗?

答:需要。2023清明祭扫高峰期(4月5日、8 日、9 日)需要实名预约。

清明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市民可以通过“佛山民政”“西樵山福荫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预约,并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有关信息,选择祭扫场所、日期、时段和同行人数(同行人员无需再预约)。

预约系统开放时间:3月29日上午9:00至4月9日下午5:00为预约系统开放时间

“佛山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获取二维码)

“西樵山福荫园”微信公众号(点击获取二维码)

西樵山福荫园电话:

0757-86880985

妈妈去世哥哥不让葬在爸爸坟墓,如何维权?

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姐弟拒不配合安葬父亲

老孟育有三子女,阿丹、阿强和阿飞。2010年,老孟花了十几万元全额在佛山市西樵山福荫园购置了21号、22号两个双穴墓,在22号墓地安葬了其父母。其妻在同年10月份去世,老孟在21号墓地安葬了其妻子,并计划自己去世后与妻子共眠于此。

2012年,老孟去世,其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并结下心结。其女阿丹将老孟骨灰暂放在福荫园,其子阿强手持墓位使用证书,双方争执不下,阿丹将阿强和福荫园公司诉至法庭。

遗产继承生纠纷,姐弟拒不配合安葬父亲,法院这样判……

原告阿丹诉称,墓地是父亲老孟生前购置,被告阿强并未参与购买墓地,但为了便于管理,老孟将墓地的产权和管理权放在阿强名下。老孟住院期间,阿强不曾看望,老孟去世后,阿强对丧事和安葬事宜不管不问,更不同意配合办理骨灰下葬手续。

被告阿强辩称,他愿意将父亲骨灰下葬,但是原告不将骨灰交付才导致无法下葬。而被告福荫园辩称,墓地购买人是阿强,本着对购买人负责的态度,在没有购买人同意情况下,不能变动该墓地的一切事宜。

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老孟生前全额出资购置了福荫园21号、22号墓位,福荫园向被告阿强发放《墓位使用证书》;老孟骨灰由原告办理暂放骨灰手续,寄放在被告福荫园公司;阿丹与阿强因老孟的遗产继承问题曾发生纠纷,诉至法庭;对涉案墓位的使用,22号墓位是用来安葬父母,原被告无异议;双方均表示,只要对方配合,即可将父亲骨灰下葬。

法院说法

法定继承人应履行对死者的生养死葬义务

骨灰的安置权在法律意义上是人格权,属于祭奠权的内容之一,一般参照继承法规定,由与死者存在配偶、子女、亲属等身份关系的法定继承人员享有。

本案中,对父亲老孟骨灰要安葬在涉案22号墓位中的问题已形成一致意见,被告福荫园公司应予以必要配合。骨灰安置是我国传统生养死葬活动的一部分,现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死者骨灰安置应当由谁承担,考虑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法定继承人在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亦应当履行其对死者的生养死葬的义务。

区法院经办法官表示,本案原被告及第三人阿飞均是死者的子女,是老孟遗产的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故对死者老孟均负有生养死葬的权利和义务,三人应当放下心结,互相协商,协助完成死者骨灰下葬事宜。

区法院依法判决,阿丹、阿强及阿飞将老孟的骨灰安葬于佛山市西樵山福荫园21号墓位,福荫园公司对此予以配合。后来案件申请执行,于去年8月强制执行完毕,墓园公司配合原告将骨灰安葬。

遗产继承生纠纷,姐弟拒不配合安葬父亲,法院这样判……

广州江南西至西樵山福荫园怎样去方便。

公交线路:佛251路 → 樵05路,全程约246公里

1、从佛山市石湾汽车客运步行约440米,到达中国陶瓷城站

2、乘坐佛251路,经过22站, 到达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站(也可乘坐佛山城巴广佛路口-高明线、226路)

3、乘坐樵05路,经过11站, 到达儒溪(江边北社)站

4、步行约630米,到达西樵山福荫园

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 → 地铁8号线 → 广佛线 → 旅游城巴1线,全程约523公里

1、从江南西步行约200米,到达江南西站

2、乘坐地铁2号线,经过1站, 到达昌岗站

3、乘坐地铁8号线,经过2站, 到达沙园站

4、步行约50米,换乘广佛线

5、乘坐广佛线,经过16站, 到达魁奇路站

6、步行约180米,到达丽日豪庭站

7、乘坐旅游城巴1线,经过30站, 到达岭西村委会站

8、步行约19公里,到达西樵山福荫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