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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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

【拓展】

常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1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前主要按贷款申请人(含2人以上)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0倍计算。
根据新计算规则,两类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按申请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一类是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借款申请人贷款前需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至少有一人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另一类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借款申请人无论有无使用记录,贷款前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
不符合20倍计算规则条件的,均按符合条件贷款申请人公积金余额之和6倍计算贷款额度。原“有过使用记录按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不再执行。“使用记录”是指贷款记录、购房提取记录、还贷提取记录。其中,提取记录仅指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记录,其他类提取记录(如租房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等)不属于购房类提取记录,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
新政取消贷款额度保底照顾政策,即原贷款额度放宽至“1人18万、2人36万”照顾政策不再执行。对创新创业类人才和现役军人配偶,无购房类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仍放宽至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将于2021年3月22日起在常州市区和武进区(含常州经济开发区)开办“公转商”补息贷款 (以下简称“公转商”贷款)。 “公转商”贷款是什么? “公转商”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与承办银行合作,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经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双方审批同意,由承办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补贴给借款人的贷款方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常州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NO.1|壹限购政策
全市不限购。
NO.2|贰限贷政策
商业贷款:
2022.5.19,常州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调整常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自2022年5月19日起,对常州市区范围内,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常州现行的住房商业贷款总体政策是认贷不认房,从具体购房贷款条件来看,常州也相对宽松。只需收入稳定,无不良征信记录,符合其他贷款条件即可。
在常州或其他城市没有任何住房贷款(商业或公积金)记录,在常州买房,算首次购房。符合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可做两成,普遍是三成。
在常州或其他城市有过房贷记录但已还清,在常州买房,依然算首套房。符合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可做两成,普遍是三成。
在常州或其他城市有一套房的贷款没还清,在常州买房算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三成。
在常州或其他城市有两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没还清,在常州买房只能一次性付款,因为目前常州三套及以上停贷。
目前,常州商业贷款房贷利率执行的是LPR+基点的标准。目前执行的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45%(每月20日公布新的LPR执行标准)。
根据最新政策,各银行目前首套房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最低可做到4.25%,二套最低可做到5.05%。放款时间基本都比较快。
最新中国人民银行公布8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
根据当前的房贷政策,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常州商贷首套房贷利率最低执行利率可以做到4.1%,二套房贷利率最低可执行4.9%。
这个房贷利率,为LPR执行以来的最低值,也是近十年以来常州房贷利率的最低值。
公积金贷款:
5月17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新政称,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常州住房公积金是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根据最新政策,常州公积金贷款目前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符合条件的人才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需在相应人才库且未有使用记录,详询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首付最低比例为20%,二次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为30%。
NO.3|叁限售政策
常州各辖市及各区范围内,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可上市交易。
根据常州日报最新消息,常州限售政策即将调整,自2022年9月1日起,常州市二手房(指已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商品住房)全面取消限售。
购房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时间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即:购房人自取得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NO.4|肆人才政策
2021年,常州出台了《“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购房、租房资助和生活资助。
生活和租房政策:
资助对象: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由常州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生活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5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资助期限为2年。
租房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6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500元补贴。
资助期限:3年。
购房政策:
资助对象:常州市企业引进的已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资助标准:这些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引进的前1年至后2年内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其中包括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博士研究生可获25万元购房资助,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为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为3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还对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的博士给予120万元、硕士给予个人70万元或家庭100万元的贷款额度扶持。

2022常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条件有哪些?

借款申请人中仅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则

(1)满足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账户余额的10倍。

月均账户余额为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60个月的个人账户月均余额,不满60个月的按60个月计算。

多个借款人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借款人在本市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40;有一人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10。

(2)满足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符合贷款条件的多个借款人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3)满足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分别在本市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相应规则分别计算再合计贷款额度。

(4)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常州市创新创业人才,符合贷款条件(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到90万元。

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2. 能提供本人购买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3. 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依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5.申请人在异地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6. 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