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1,长期处于边缘的综合素质评价,迎来了革命性的“上位”,2021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所以今天小编还特意整理了南京师范大学综评简章发布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借鉴,快随小编一起来一探究竟吧。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1

4月28日,南京师范大学发布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计划招生180人,报名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10日(5月10日17时报名系统关闭)。

招生专业

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1.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10%。

2.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30%,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1)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2)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3)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4)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专业志愿填报须与综合评价报名申请综评专业组、专业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进档考生在所报院校综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投档分、学校面试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0 (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合格考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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