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标准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不特定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能是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桂林本地宝桂林交通事故为您带来关于桂林交通事故的相关信息,如桂林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桂林市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桂林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等。
识别和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任何一方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如果属于交通事故,任何一方都没有责任。
4.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桂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流程
1.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15日内一般事故;20日内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和20日。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宣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同时传唤各方当事人到场(无故缺席的按旷工处理),出具相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向当事人发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如果你拒绝签字,你可以放弃上诉的权利。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发送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将在5日内向各方公告重新认定决定。
5.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终局的。
6.办案人员在宣布事故责任时,应当出示下列证据,说明责任的原因和依据:
(1)事故照片
(2)对车辆和人体的检查和勘验记录(伤害或死亡)
(3)车辆和人体技术鉴定报告(伤害或死亡)
(4)事故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