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2、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4、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一路上开远光灯会被扣分吗
会,因为开着远关灯会导致路上的行人看不到车辆,还会导致对面的车辆看不到正面来的车辆,导致危险,所以会扣分,依照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在市区道路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或长时间使用远光灯、会车时不关闭远光灯等行为,将被处200元罚款、扣三分。
如果白天或者照明条件很好,就不要开启远光灯。遇到照明条件不好的路况,可以近光灯、远光灯交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