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船税申报纳税所需资料有哪些

合肥市车船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一)已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当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上一年度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包含已缴纳车船税信息的交强险保单)。

(二)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当携带车船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车船技术指标文件;其中,购买新车船的纳税人还需提供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船舶购置发票)等记载车船购置时间的证明材料。

车船税是指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度计税标准,按照应当在我国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车船种类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起,车主在购买强制保险时必须缴纳车船税。

2018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节能和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合肥车船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合肥车船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合肥车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收集标准:

最新消息:排量小于1.6的节能汽车将减半征税。

核定乘客人数低于9人(含)的客车[根据发动机气缸容量(排量)分级]

1.0升及以下,180元/车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300元/车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360元/车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660元/车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200元/车

3.0升至4.0升(含)以上的为2700元/辆

4.0升以上,3900元/车

新版车船税减免政策与2012年版相比的变化

1.节能乘用车的排量必须限制在1.6L以下(含1.6L),综合工况下的油耗标准也更严格;

2.取消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的要求,但在新能源汽车标准中,专门提出了纯电续航里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