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黄标车限行处罚标准是什么

合肥市黄标车限行处罚标准

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责令驾驶员驶出禁行区,并给予100元处罚。

内部人士解释:如果黄标车在有明显禁行标志的地方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将被处以200元3分罚款,两项处罚只执行其中一项。

提示:

对于未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不能及时录入市机动车环保数据库,可能造成“误判”,被认为是无标、黄标车辆。

此外,拥有新车旧牌照的市民应注意旧牌照是否为黄标牌照。如有疑问,市民可登录环保局网站,输入车牌号进行查询。

合肥如何赶黄标车限行?

合肥决定新增38个天网监测点,全市共有57个监测点进行24小时全方位监测,涉及望江西路、西游路、蒙城北路、临泉路、黄山路、和平路、泸州大道、樊华大道、北京路等多条主干道。

将继续采取非现场执法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闯禁区的黄标车和无标贴车辆进行处罚。

同时,要建立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黄标车和无标贴车辆上路行驶的查处频次和力度。

合肥黄标车新规定有哪些

合肥黄标车新规

根据《合肥市政府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2015年底,合肥将淘汰黄标车4.12万辆,其中市区21950辆、肥东3558辆、肥西3977辆、长丰5720辆、巢湖3768辆、庐江2278辆。

自2015年6月1日起,黄标车、无标车区域禁行范围扩大至全市(不含四县一市),自2016年起扩大至全市(含四县一市)。

解读合肥市黄标车报废新规;

1.到2015年底,所有黄色标签的车辆都将被淘汰。

2.黄色标签的汽车被限制在城市地区。

3.自2015年4月1日起,所有未取得环境监测资质标志的营运车辆一律不得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证。

4.全市所有综合性能检测站将严格禁止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进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检测。

5.2015年6月1日前,合肥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有的黄标车(含现金运输、救护车、消防、警务、工程抢险、垃圾清理等专用车辆)将首先淘汰。从6月1日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不再发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6.提前淘汰最高赔偿1.6万元。

7.达到强制报废年龄或者安全技术检验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