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一个车道,内侧车优先。如果有两个车道,各转各的,没有谁优先一说。
严格来说,这个问题问的太模糊了,没有一个标准、一致的答案,因为现实当中有很多特殊情况。
举个例子:假如内侧的车抢道或是超车,造成了外侧车辆的碰撞,这种情况下就是内侧车辆的责任。因为路口行驶时应该遵循依次通行的规定。
如果有违法行为在先,有违法行为在先的一方负全责。违法行为一般包括压实线、行驶非机动车道等等。
现实当中,如果发生事故了,建议及时联系交警,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通常交警通过车辆撞痕判断主动撞击方,若被动撞击方无明显违章,则主动撞击方责任。
有的时候,交警也会判同等责任。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有对于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应该怎样行驶的规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去网上查阅资料。
3个先行原则口诀,两车同时左转弯谁优先
1、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3、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日常驾车行驶中,主要还是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只是规定来行驶的,三让原则其实是在上述条件都没有的情况下,用来决定先行权的三条原则)
——三让原则(3个先行原则口诀)
三让原则是有着先后顺序的,从1到3逐次套用,实际情况适用第1条原则的就无须考虑之后的两条原则。实际情况不适用第1条原则的,则套用第2条,若第2条适用则无需考虑第3条。第1条和第2条都不适用的情况下,则考虑按照第3条原则判断优先通行权。
两车同时左转弯谁优先?
两车同时左转弯且存在车道相交的情况只有一种。如上图所示,红车A和蓝色B都需要左转,该情况符合三让原则的第一条,即“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因此蓝车B应该让右方道路来的A车先行通过,即红车A优先。
交通法则 在交通十字路口右转弯和左转弯谁优先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4项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遵守下列规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所有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计8章115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