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18吨。18吨以上就是超限。

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高速货车限重标准

法律分析:三轮货车2吨;低速货车4.5吨;二轴货车17吨;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架、轴距大于1800mm为37吨);五轴货车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货车高速限重标准是什么

一、货车高速限重标准是什么
1、货车超载标准的规定如下: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超重的处罚是什么
1、对于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对于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22年4米2货车高速限载新规定

4米2货车指的是挂蓝牌的两轴货车,相信很多人和指南君一样,都认为这类型货车非常尴尬,你说它不能载货吗?它能,但是多一点点就超载了。2021年4米2货车是迎来春天呢?还是继续延续尴尬地位?下面我们来看一看4米2货车高速限载规定。


4米2货车(蓝牌轻卡)虽在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中限值为18吨,但细心的朋友肯定会留意到备注写着: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也就是说还是要符合一类车总质量4.5吨的要求。


看到这里,估计有不少4米2货车司机心都凉了一大截,那接下来这个新规定,绝对能让他们死心塌地了。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高速公路超载超限货车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目前高速公路入口均设立了不停车称重检测,一旦货车检测出超载,电动栏杆不会打开。

有朋友可能会有疑惑,这个不停车称重检测是否准确,如果出现误差了怎么办?考虑到称重检测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误差,所以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高速公路限重怎么规定

  1、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规定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行,严禁随意提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其中,六轴列车驱动形式为6×4的总质量限值为49吨,驱动形式为6×2的总质量限值为46吨,各地不得因驱动形式为6×4的列车未办理ETC而简单按照46吨处理,不得简化宣传,出现如货车最大总质量限定为46吨”宣传标语,造成公众误解,对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的3轴、4轴货车以及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

  2、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一定的误差,对于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3、鉴于两轴货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交通部正在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