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醉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020年醉驾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具体量刑标准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被告人每增加血液酒精含量50mg/100ml,可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

醉酒驾车撞死人这是涉嫌交通的肇事罪,如果是全部或者是主要责任全是有自己承担的话,应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在你肇事之后逃逸了或者是有特别严重的情节比较恶劣的,那么就处罚的比较重了,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醉酒驾车撞死人然后逃逸的,判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这里说下:

有人觉得:隔夜酒驾,人的大脑意识和身体状态已经完全恢复正常,只是仪器检测时还含有酒精成份,这种醉驾受到处罚实在是太不人性化了。你觉得呢?

醉驾处罚标准初犯

  醉驾初犯一般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有可能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而要是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也要作出处罚的话,那往往就是在1-6个月之间判处拘役刑。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的规定,对醉驾初犯的行政处罚标准分为了两种情形: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新规定2020标准怎么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扩展资料

醉驾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看出,我国刑法采取的是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

《刑法》

1、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具体的的刑期为几个月,以及判处多少罚金,有法官进行自由裁量。

荆州市司法局——2020年醉驾处罚新标准

醉驾初犯如何处理才是合适的,有什么后果?

醉驾初犯的判罚包括:
1、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2、并且依法追究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一、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
1、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
4、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二、醉驾的立案标准包括:
1、驾驶人的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醉酒标准;
2、在呼气测试或取血样前故意喝酒,并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驾标准的;
3、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并且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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