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霸王条款:捆绑车险

“没想到,我终于用几年的储蓄贷款买了一辆车,但没人想到背后有这么多烦恼。”近日,市民张莉(化名)爆料称,她最近遇到了一件不尽人意的事情——在汽车4S店的一系列“霸王”规定让她非常生气。

张女士说,她和丈夫来东营工作。为了省钱和买车,他们决定借钱。所以他们从黄河路的一家汽车商店贷款买了一辆车。“当时营业员说办理金融贷款手续会比较容易,所以我就选择了金融贷款,而且是他们店指定的那家。”张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说年利率是8.5%,但她签完合同后打电话给财务公司,发现实际年利率是15.74%。15日,记者陪同张女士到汽车店,销售人员称已经将详细情况给了张女士。“我知道我已经签了合同,不可能再改了,但是销售人员之前说的和后来说的不一致,这是不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张女士生气地说。据张女士说,她签完合同交了定金后,店通知她需要交1600元的车贷手续费和3000元的续贷定金。”不知道为什么,想买保险,必须买他们车店指定的保险公司,必须买三年全险,交3000元续保押金。要求是什么?“张女士说,我刚从他们店里买了一辆车。为什么我连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都没有?

据这家汽车店负责金融贷款的工作人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现在几乎所有的汽车商店都是这种模式。只要他们借钱买车,就会被保险公司指定,需要交续保押金。从事新车保险业务多年的李女士表示,整个汽车销售行业几乎都有一种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模式,所以只要通过店贷款购买的汽车投保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消费者就别无选择。

李女士介绍,贷款买车只是为了缓解资金紧张的问题。“老百姓没有多少钱,但他们想借钱买车。他们没有想过。他们必须选择一家指定的保险公司来支付汽车贷款费用,他们必须购买三年的所有风险...这些霸王条款真的让消费者无法忍受。张女士无奈地说。

车贷办不下来定金打水漂

近日,消费者陈女士看中了一辆家用车,立即交了定金,委托店办理了相应的车辆贷款。由于陈灿女士没有提供明确的收入证明,4S店无法办理贷款。陈女士提出退还定金,店表示因消费者隐瞒真实经济情况,定金不予退还。无奈之下,陈女士向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投诉。

汽车专业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向双方询问详情。4号店认为,陈女士虽然签订了销售合同,但未能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4号店或银行提供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也无法提供明确的收入证明,因此陈女士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协调过程中,汽车专业办指出,由于4S店的代理商办理了相应的贷款手续,需要提醒购车者应提供的证明文件或贷款条件。对于陈女士的情况,店没有详细了解消费者的情况,也没有提醒注意事项。为此,4S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过多次谈判和调解,4S店最终同意退还定金。

目前,除了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和汽车企业、金融公司的融资服务外,通过银行信用卡分期购车逐渐被消费者接受。但是,消费者在选择哪种方式申请汽车贷款之前,一定要了解各种贷款方式所要求的条件以及必须提供的文件,争取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交车险时保险公司捆绑销售保险套餐合法吗,能退保费吗?

如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遇到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侵犯您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市场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同时,相应的保费也可以退,不过保险公司会回报DMV,如果你没有买新的保险,你会收到DMV没有保险的通知,告诉你必须要有保险车子才可上路。
关于交车险时保险公司捆绑消费:
1、消费者购买汽车,被汽车销售公司强制买车险、收取“服务费”等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也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但如果商家打“擦边球”,并不强制消费者,而是通过“诱惑”的方式,比如“做加急处理,能尽快提到车”等,此类情况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目前还没有定论,因此消费者在提车前一定要自己有所权衡。如果认定这种情况违规,那么消费者需要及时、妥善保管好相应的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2、4S店若以收取押金来保证投保人日后必须向该保险公司投保,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强制交易行为,即保险公司利用买车人贷款心切,与银行捆绑销售保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倡导的公平竞争、自由交易的立法精神,应归于无效。另外,我国法律对于以押金作为担保并无明确的规定,依照物权法中的物权法定精神,法律上根本不认可押金作为担保的效力。所以,将押金作为买车人履行某一义务的担保是法律上不予支持的。购车合同中规定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条款是捆绑销售,属于强制性霸王条款,是商家的违法行为。
总结:
遇见保险公司捆绑消费其他保险,可向市场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

按揭买车的各种问题

律师观点:担保公司要车主强行购买指定车险属于霸王条款
近日,家住西门的张小姐打进本报《爱车114》的热线电话投诉,称其去年在成都一知名4S店按揭购买了一辆POLO。结果今年在续保时,被相应的担保公司告知需在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三者险、车损险、座位险、盗抢险、自燃险等,一个也不能少,理由是去年签的合同上已有规定。张小姐认为这是典型的捆绑销售,属于霸王条款,非常气愤,因此打进了本报电话028-81885114寻求帮助。
-事件回放
按揭我“中招”了
家住西门的张小姐于去年7月份在成都市一大型4S店购买了一辆POLO,由于平日工作繁忙,就由4S店全程代办了包括按揭、新车保险、新车上牌等一系列的工作。提车那天,面对一大叠需要签字的文件,张小姐有点头大,再加上时间非常紧,在非常匆忙的情况下,签署了按揭贷款、贷款担保等一系列合同。至于合同里面的内容,根本来不及看。张小姐告诉记者,“光是一个按揭贷款的合同就有20多页,前前后后可能一共有七八个合同要签,要我在短短的五分钟之内全部签完,怎么可能有时间认真阅读每一个条款?”今年7月,张小姐去给爱车续保的时候,被担保公司告知,必须在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三者险、车损险等5个险种,一个也不能少,此时张小姐才发现在去年签的一大堆合同里面,将险种捆绑销售的条款赫然在列。保险马上就要到期了,张小姐很是着急。
-各方说法
车主:三问担保公司
张小姐无奈地向记者表示,“我确实是签了字的。但当时的情况是,有一大堆合同需要签字,每一份就有将近20页,短短五分钟就要签完。怎么可能有时间认真看?”对于担保公司的行为,张小姐感到很难理解,“我觉得在这件事上有3大疑点。首先我是享有选择保险公司和选择险种的权利,就算是你帮我代办,也应该有告知我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选择哪些险种的义务。我的一位朋友事后告诉我,新车完全没有必要购买自燃险,担保公司完全是在误导我。为此,我特地咨询了保险专家,专家说我这种情况连盗抢险都可以不用买。第二个疑点就是,在我将担保公司垫付的费用和代办的手续费结清之后,居然没开发票,只开了张收据,极其不规范。第三,合同书不完整。合同里很多重要信息都不完整,比如还款日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截止到哪一天,都没有写明。如此不规范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担保公司:这是银行规定
记者知情后电话采访了这家名为“众和信”的担保公司有关负人。面对张小姐的质疑,他如是说,“这只是银行方面的规定,我们也只是按规矩办事。”随后记者向其索要银行方面规定的相关文件时,该负责人却含混其辞,并未拿出有关文件。此后,记者想再与该负责人联系,但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专家:属于霸王条款
随后,记者致电四川发现律
师事务所的李刚律师寻求答案。
李律师表示,“担保公司强制车主在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指定的车险,确实属于霸王条款,道理就像不少餐厅谢绝顾客自带酒水一样。车主享有选择权,你不能剥夺。你可以在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此表示异议,拒绝签字。”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专家告诉记者,“现在不少按揭购车里,都存在捆绑销售保险的现象。法律上肯定是不允许的。”此事的后续发展,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吴旭晖 记者 段旭
车险七大黑洞
1“全险”不全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力推“全险”概念。其实,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每个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都不一样,很有可能车主最需要的险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中根本找不到。
2代理人“欺单”
前些年,在手写合同中经常出现假保单的情况,在保险行业里叫“埋单”或“欺单”。一些没有信用的业务员或代理机构,收了钱后不给保户递交保险单,结果在理赔的时候出现保险公司里没有该保户保单的情况,使车主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最近又出现了“扣单”。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拉到保单后,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保险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3猫腻打折险
一些代理商利用消费者不熟悉车险市场行情的弱点,把保险公司给个人的最大优惠说成是普遍可以享受的优惠。比如保险公司承诺的五折优惠、享受五折待遇的客户,不单是对车型有所限制,而且对车的安全性能、排气量、行驶公里,甚至对客户的性别、驾龄也卡得很严。这些限制性条件保险代理人往往不跟消费者如实解释,因此很可能误导消费者。有的代理商为了多打折扣往往谎报车况。
4捆绑车险
目前很多代理商都存在强行搭售险种的问题。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强险”才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
5霸王条款
在各式各样的保险产品中,大量专业术语及拗口的描述使本就处于弱势的投保人已经云里雾里,而一些保险条款叙述模棱两可、关键设置难以理解,若销售人员不做解释或解释不清,则投保人很容易跌入陷阱。隐藏在保险条款背后的陷阱才是保险公司赚取利润的根本所在。
6保险人员“身兼多职”
有的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既负责拉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更是修理厂的合伙人,和修理厂捆绑为一体。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表面上看服务很好,而实际上利益受损还被蒙在鼓里。
7定损维修以次充好
即使定损点为4S店,车主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4S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最常见的情况是出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价格便宜、质量没保证的配件给车主的车辆装上。

贷款买车有什么霸王条款?

如今,车子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工具,为了便于平时上下班出现,很多人都会选择选购一辆车子作为自己的座驾,由于一辆车额一次性消费对于一个普通工薪阶层的人来讲过高,所以贷款买车已经是人们购车常用的方式。近些年来,“先买车,再付款”的方式已经席卷各大城市的汽车市场。

现在,车贷的门槛是越来越低了,手续也简化了,贷款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同时扣车纠纷开始明显增多。最常见的车贷纠纷有两种,第一个就是车主未按时还款,事后虽及时补上,可仍需支付一大笔违约金;第二个就是车主数期未还款,金融公司直接将车开走,如果想拿回车,除了还清贷款和违约金,还要支付扣车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通常是上万元,一般中高档车引发的车贷纠纷居多。所以说,贷款买车之后,一定要及时的还款,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同时也会对个人信用有影响。

常见保证金不能退还的霸王条款有两种:

1、贷款期限内,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到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续保押金”基本退回无望;

2、在贷款还款期限内,出现3次以上逾期,履约保证金则不退还。贷款买车的合同可不是乱签的,一定要看清楚各种条款的约定事项,遇到不合理的合同约定,要协商一致后再签署,一般贷款押金是贷款额的2%。在整个还款期内,按时还款,最好是提前几天就把钱存好。这就要求申贷人,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保留好签约证据。

第二个就是被强制续保,保费很高。在申请贷款买车时,一般会要求购买者购车贷款固定的汽车保险,如果你不同意,很可能会贷款被拒。当然,很多人为了能贷款买车,一般也会接受这样的要求。但是,当还完贷款了,第二年还被强制续保,保费明显高出市场同类保险产品一大截。所以,在签贷款协议的时候,直接把这项不合理要求提出来。

第三就是理赔金被扣。贷款买的车,在还贷期间车辆出险,车辆损坏很严重,在进行索赔是,你可能会遭到“索赔难”的问题,因为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办理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合同。所以,你不具备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的资格。保险公司会让你出具由贷款银行的“保险理赔委托书”。所谓的“理赔委托书”涵盖两层意思:银行证明贷款车的还款记录良好;银行作为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放弃了因车险而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权益,主要是为了减免日后不必要的理赔款支付纠纷。类似的纠纷,缘于消费者对合同的理解存在误区,大笔一挥在合同上签了字,就承担了相应的法律义务。如果你已经全款结清了,一定记得更改第一受益人。

总结:我们在贷款买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同时,将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来,与贷款方商量解决方法。同时,一定要按时律行合同义务,否则,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车险霸王条款和故意给付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的霸王条款有:
1、任意设置免赔率,转嫁经营风险;
2、残车折旧不当,加重被保险人责任;
3、单方规定管辖法院,限制被保险人选择权;
4、任意设置拒赔和合同解除条款等。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新车保险一定要在4S店购买吗?哪些情况可以自己买?

保险公司提供多种投保渠道供客户选择,并无特殊要求,车主可以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及投保渠道。
购买新车,第一年保险并没有强制规定需要在4S店购买,您可以自行购买汽车保险。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金刚参考。如需咨询平安车险,可拨打平安车险客服电话95511-5咨询。
应答时间:2021-10-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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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向银行办理车贷,怎么办理,4s店有霸王条款不想用他们的贷款

你好,向银行办理车贷需提供资料
一、个人借款申请书;
二、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三、本人及配偶职业、职务及收入证明;
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除外)及户口薄;
五、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六、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七、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证明;
八、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九、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向银行办理车贷申请条件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如果购车者的个人户口不在本地的,还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不接受购车者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车贷还清后,办理解除质押时,担保公司说我未在其指定保险公司买保险,要我支付5000违约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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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按揭车,那这个是没办法的,按揭银行与担保公司为贷款车主指定保险公司除了双方有合作关系、对抵押物有保障以及降低贷款风险以外,还可以收取保险返利,而你自己去投保,银行与担保公司不进增加贷款风险,还少了保险公司的返点
所以一般贷款签协议都会要求指定保险公司,否则都会加扣违约金
其实通俗说法就是你办理按揭,然后会开一个还款用的账号,然后让你指定保险公司,保单指定第一受益人,如果你出现了,赔付的金额就会打入这个还款账号用于还款,变相的降低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