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续有许多不同的省份地区公布2018年度GDP排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2018年全国各省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其中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福建以及山东和广东居民其人均收入超过有全国平均水平。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不同的省份地区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2018年全国各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北京同比增长9%

  在全国所有省份中以上海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最高,62361元,相较于去年同比增长8.8%,北京地区以62361元排名第二,浙江45840元排名三,在去年的基础上同比增长有9%。

  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甘肃、宁夏这7个省份地区中以宁夏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名最后,为11708元。其他省份城市中以云南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最后,为20084元。以下便是关于2018年全国各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

2018年全国各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次序地区剧名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同比增长(%)
1北京623619
2天津395066.7
3河北234469.1
4山西219907.7
5内蒙古28376
6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
7吉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7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48
8黑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9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04
9上海641838.8
10江苏380968.8
11浙江458409
12安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9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96
13福建326448.6
14江西24080
15山东29205
16河南219648.9
17湖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5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8
18湖南252419.3
19广东358108.5
20广西214857.9
21海南245799
22重庆263869.2
23四川224619.1
24贵州3439310.3
25云南139969.5
26陕西225289.2
27甘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5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4
28青海9.2
29宁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9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08
30新疆215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