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包括云南大部、贵州部分以及广西的全部彝族地区,以土地个体私有为基础的封建地主经济早已占着绝对统治的地位,实物地租是地主对佃农最主要的剥削方式。此外,对佃农一般还进行额外劳役剥削,雇工与高利贷剥削也十分普遍。部分地区由于某种历史原因,土司仍得到保存,或在“改土归流”时保全了大量的土目与中小奴隶主,因而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较长。如在乾隆初年,贵州威宁地区的彝族群众仍然“半为夷目家奴”。及至建国以前,所属百姓仍然保留某些农奴的特点,奴隶主的剥削虽以实物地租为主,仍不同程度地残存着奴隶制的痕迹。云南武定、禄劝以及红河南岸等地当时也保存不少大小彝族土司,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地主经济已有取代领主经济的发展趋势。
农业是广大彝族地区的主要经济部门,农作物主要有玉米、荞麦、土豆、小麦、水稻、大麦、燕麦、元根等。农具主要有犁、耙、条锄与板锄。在高原地区,人口稀少,牧草丰富,适宜于畜牧业的发展,主要牧养牛、马、猪、羊等。山地森林资源、山货资源十分丰富。河流湖泊中有各种鱼类和水产。狩猎,采集药材、木耳,捕鱼等成为群众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手工业基本上作为家庭副业而存在,主要采取定期赶集的形式进行商品交换。
彝族的社会生产力长期处于落后状态,自给自足的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尤其是在聚居区内一直保持着“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仅用少量的牲畜、粮食、山货去换取针、线、盐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耻于经商’’的观念一直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在彝族人民的观念中,牛羊是最有价值的东西,是衡量贫富的标准,也是衡量一个人(或一家人)能干与不能干、强与弱的标准。拥有百头牛羊是一般彝人的追求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彝族人民经过40多年的开发建设,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已经建起了钢材、生铁、煤碳、采矿、发电、伐木、化肥、农机、食品加工等轻、重工业部门,形成了一支本民族的产业队伍。云南个旧的云锡公司,已成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的一个重要企业,贵州西部的六盘水特区,已发展成为著名的煤炭工业基地,四川渡口也成为著名的新兴钢铁工业城市。交通运输也得到了较大改善,各地普遍修建了公路,成昆、贵昆铁路干线也通过了彝族地区。政府还在各地设立了一些贸易机构和集市,使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经济上实行搞活的政策,彝族的城乡商品经济有了飞跃发展,彝人中建企业、经商者逐年增多,落后的自然经济正受到严重冲击。
几十年来,彝族地区兴建了许多的水利工程,农牧业生产有利长足的发展。成昆铁路、贵昆铁路及南昆铁路等干线的通车,完全改变了彝族交通闭塞的历史,民族商业与对外贸易和民族旅游业有随之得到了蓬勃发展,财政金融、文化教育以及医药卫生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批工矿企业和钢铁基地也相继在彝区崛起,一批富有朝气的彝族年轻学者、文学家、文艺工作者和歌唱家等艺人在国内外舞台上展露头角,注重彝族本体历史文化研究的彝学已成为一门显学,从中国走向了世界,越来越多的海内外人士更加关注对彝族的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艺术等诸多领域发展与研究。同时,数以万计的彝族干部在中国共产党的培养下迅速成长起来,成百上千的彝族学子接受了高等教育,获得了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彝族学子日益俱增,生活水平和人民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彝区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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