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银饰过去曾经普遍盛行。据民国廿二年(1934)编的《广西各县概况》载,百色“女子饰品,有发箍、簪及指约、手镯等。”恩降“妇女装饰,城厢多尚金玉,乡村则重玉质银器。”西林“惟女子最爱佩戴簪钗、耳环、手镯及盾牌等。富者用金质,贫者用银质。”桂东南的壮家少女,也“尚戴银质簪环”。壮族银饰的种类,主要有银梳、银簪、耳环、项圈、项链、胸排、戒指、银镯、脚环等。土官时代,安平妇女最多戴四个银项圈,十多个戒指(有的一指几个),加起来重一斤多。
桂北壮族妇女的项链和项圈共达九个之多,胸排长方形,透雕,打成鸟兽花卉,下沿有小链穗,以银链挂在脖子上。壮人银镯式样比较丰富,有的打成一指宽的薄片;有的打成一根藤;有打成多根相互缠绕;有的还嵌上绿色的小珠,等等,显示壮人的银饰艺术。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观念的变化,在壮族地区难看到壮族妇女配戴传统的银饰了。
宋代《太平寰宇记》载,邕州左右江各州“其百姓恶是雕题、凿齿、画面、文身”。可见文身之俗,壮民不仅由来之久,而且相当普通。壮族先民文身的原因,在《说苑·秦使篇》中说是为避蛇龙(即鳄鱼)之害。原来有一部分从事渔业的壮族先民常受到江海中鳄鱼的袭击,引起人们恐惧。人们敬畏它,便把自己打扮成 “龙”(鳄)子,祈求它不要伤害。另外,人们在额上、身上文身还是不同氏族、部落的区别,具有民族图腾的标示作用。后来图腾观念淡化,文身慢慢成为一种装饰,变成了服饰的补充和延伸。1949年前后,一些壮族地区仍然有文身的习惯。壮人文身的部位,以面额最为重要,因为这是先入人眼的部位。
其次是前胸再次为两臂及背部,最后是双膝以上至小腹。文身的内容和壮人不同部落的习俗有关,也就是和不同氏族的标志——图腾有关,再后来则与人们的某种观念有关,例如不同的审美观念等。壮族文身有鳄鱼、鳄鳞、虎纹、蛇、云雷纹、蛾、蝴蝶、花草、鸟、蜻蜒等形状。所用颜色全为青黑色,与服装一致,表现了壮族祖先以黑为美的审美观。有些地方的男子浑身虎纹,表现了一种威武的男子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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