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小脚,是古代中国社会最为人诟病的毒螫之一。上至王公贵族、豪门深宅,下至寻常巷陌、平民娼妓,无不以缠足为是,甚至以不缠足为耻。虽然缠足的弊病昭然若著,缠足的风气却屡禁不止,久盛不衰。缠足,这一中国独有的文化现象,正随着它的最后一代实践者的减少走向消亡。过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

  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方便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这类似于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贞操带。事实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正常的女人。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如古时山西大同每年农历六月初六的赛脚会,在这一天,女人们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

  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闭关锁国的大门被洞开后,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知识分子的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经几乎绝迹。缠足这一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亡,显示了妇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国已从传统走向现代。

  揭秘:古代女子的高跟鞋是怎样的?

  有媒体报道,一个女孩从16岁开始穿高跟鞋,到31岁的时候,足部变形,只能拄拐杖行走,网络称之为“高跟鞋事件”,让众多爱高跟鞋的女士“谈鞋色变”。

  古往今来,女性穿鞋并不只是为了走路,讲究的是“足下生辉”。据有关记载,2200多年前,周朝女性所穿的礼履,就是圆头高底的鞋子,姑且称之为“古代高跟鞋”。

  《玉台新咏》中有首《和湘东王名士悦倾城》诗:“履高疑上砌,裾开特畏风。”写得很形象,那“高跟鞋”是有相当高度的,否则,脚还没有抬,怎么就让人看着像上了个台阶呢?这是1500多年前梁代女性的穿鞋情形。

  唐宋时期也有“高跟鞋”。宋代书法家米芾在《唐文德皇后遗履图》的跋中记述,唐代长孙皇后的鞋子“以丹羽织成,前后金叶裁云饰,长尺,底向上三寸许。”这种“高跟鞋”底高三寸多,下底窄小,时人给这样的鞋子起了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晚下”,寓意为,鞋子的底是慢慢落下的,高而危。

  这种鞋子适合“妇人短者着之”,在宫廷贵妇、大家闺秀中很风行。——如今流行的女式坡跟鞋,类似于这种叫“晚下”的高底鞋,脚底如同踩了块砖头,让人视觉有沉重之感。但是,女性因此“增高”近10厘米。而那些不是高底的鞋子,当时统称为“远游履”,相当于运动鞋。

  中国古代礼教讲究妇女的衣裙要曳地,但这不是为了漂亮,意在防“走光”。在封建专制严重的明朝,妇人的衣裙是要把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包住,最好又不妨碍走路,于是,“衣曳地则覆履,惟见底,故底高。”可见,明朝女性鞋子的底高,不仅仅是为了增高炫美。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盛行,尤其是山西、陕西、甘肃一带近似疯狂,“甚至以足之纤巨,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裹脚的妇女也有适合自己脚型的“高跟鞋”。

  清朝刘廷玑在《弓足》一文中叙述:“自缠足之后,女子所穿有弓鞋、绣鞋、凤头鞋,而于鞋之后跟,铲木圆小垫高,名曰高底。令足尖自高而下着地,愈显弓小。”这种“高底”较之前朝的“高底”更接近于现代的“高跟鞋”。

  穿着这样的“高底”,小脚女子的整个身体重量的着力点都在“弓小”的脚尖上,相当痛苦,所以走起路来颤颤巍巍,娇喘呼吁,所行难远,但使得女性身材显得高挑,并且惹人怜爱。女为悦己者容,小脚穿在“高底”里,成了当时的风尚。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禁止满族妇女缠足。满族妇女也有属于本民族风格的“高跟鞋”,“八旗妇人履底厚三四寸,圆其前,外衣通长掩足”,其形制是鞋底中间高出数寸,中微细,也叫“高底鞋”。

  满族“高底鞋”的跟的形状有两种:一种是鞋跟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称为“花盆底”;另一种是鞋跟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和落地的印痕像马蹄印,所以称为“马蹄底”。

  满族“高底鞋”的木底高跟一般高度为5-10厘米,最高可达25厘米。这样的高度,恐怕令现在的“高跟迷”们也惊讶艳羡吧!

  清代爱美的满族妇女除了在“高底鞋”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分外别致。

  穿这样的“高底鞋”的女性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满族贵族中青年女子,由于鞋子底部厚而且面积小,以及用力的关系,穿鞋的人走路必须慢且稳当,反而显出女性的婀娜多姿、端庄秀美,相当有范儿。这在清中期的宫廷里相当流行,并且逐渐传至民间。

  关于满族女性为什么穿“高底鞋”有不同说法。一种说法是,满族自古就有“削木为履”的习俗,古代满族妇女经常上山采集野果、蘑菇、打柴禾等,为了防止虫蛇叮咬,就在鞋底绑缚木块,制作得日益精美,发展成了后来的“高底鞋”。

  另外一种传说是满族的先民为了渡过一片泥塘,夺回被敌人占领的城池,便学着白鹤的样子,在鞋底绑上了高高的树杈顺利渡过泥塘,取得了胜利,达到报仇雪恨的目的。为了“忆苦思甜”,纪念高脚木鞋的功劳,后代满族妇女们便穿上了这种“高跟鞋”。这个故事把女性爱美的情思赋予了英雄史诗的壮美,很有趣。

  作家亦舒说过:“女人的堕落是从高跟鞋开始的。”爱美嘛,难道有罪?其实,任何时代的女性穿“高底鞋”、高跟鞋等等,无论说法再多,肯定与追求美、拽人眼球有绝大关系。

  为了美,古今中外的女子,受罪吃苦,却趋之若鹜,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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