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羌族老端公和一些老人说,鸡公寨一带羌人清末仍盛行火葬,每一村寨(即一姓)都有自己的火坟场,外地人和招赘上门者死后不得入此火坟场。火葬时由舅家发火,各村寨火葬场火坟场遗址至今犹存。到辛亥革命后才逐渐盛行土葬(当地羌人称为“血葬”。)据说因火葬子孙不繁衍,乃改行土葬。按当地羌俗,人死后孝子(与死者居住在一起的儿女)将死者的床草搬到村外焚烧,鸣枪三响,表示礼送死者灵魂,借向村寨邻里报丧。同时孝子立即赴死者直系亲属家报丧,上门磕头,报告死者逝世时日和安葬事宜,孝子到舅家时,舅家照例要孝子举行盛大葬礼,提出具体要求。孝子一般都一一应允,而办理时按自己的实际能力进行。如死者受虐待而死,则当别论。

  在报丧的同时,丧家紧张准备,如请道士择吉将死者入殓,设灵堂和灵位牌。门上张贴丧事对联等等。何家大门对联为“子哭灵前”,副额为“永言孝思”;上联为“夜静不随流水去”,下联为“心闲反笑白云忙”。二门对联的横额是“还山安葬”,副额为“哭泣之哀”;上联为“对对金童来迎接”,下联是“双双玉龙捧花迎”。棺材上插纸剪的引魂幡和钱树各一个。这些与汉族办丧事颇相似,足见其汉化程度颇深。

  惟羌族死者的灵堂不设在供奉家神的堂屋中,而设在邻尾的屋内,死者棺材不置于灵堂屋子正中,而置于紧靠墙壁处。棺材旁(紧接死者头部)置死者灵牌,牌上写死者性别、姓名、享年若干。在堂屋加神神龛前置“祖师牌位”,供奉直系亲属各祖先;祖师牌位侧置“代存牌位”,供奉旁系亲属各祖先。这两个牌子乃因家中死了人而联带设置,表示新故亡灵一起祭奠,而将旧亡灵分别亲疏进行。

  从死者入殓后即进行一系列准备,棺材灵柩大体在灵堂停放三天后凌晨安葬。

  第二天(八月十一日)请道士念经超度死者。死者为男性,念金刚经;死者为女性,念大小血盆经,均为佛教经书。丧家和死者亲属在这一天都进行紧张的准备,丧家杀猪买菜,准备迎接和招待前来吊丧的亲戚则办置各种礼物和祭品,请人做各种纸花(羌人称为“纸糊”)。

  第三天(八月十二日)办丧事进入高潮,亲戚均于是日前来吊丧,举行盛大祭祀活动。邻近的几十户沾亲带故,各户都到丧家襄帮。其他寨子死了人,须与丧家沾亲带故者才前往襄帮,否则可以不管。此次丧事,何家及其亲戚共请了六个端公(许,其中有三个老端公),六个盔甲(“格沙”,为羌族守护神,又称八大将军)。盔甲神一般由端公的助手或徒弟装扮。解放前办丧事时,扮盔甲神者须戴皮帽、身穿牛皮制的铠甲,重三十斤,今永和尚存一件旧铠甲。解放后装扮盔甲神者均不戴皮帽,也不穿皮铠甲,仅手中拿三叉纸花,纸花的三叉各有表徽,一叉代表山顶神,一叉代表腰树林神,一叉代表山脚平神。

    据端公和办盔甲神说:丧家及其亲戚之所以在举行丧事活动时要请他们,一则是主持祭祀仪式;二则前来吊丧的亲戚较多,便于有计划的迎接安排;三则祭祀时鼓乐齐鸣,唱跳并举,安慰亡灵,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端公和盔甲,就不成其为隆重的丧礼。

    解放前丧家给他们的酬金一般为每人两个大洋,敬神的粮食(一般为两升玉米)和一个刀头(一般为三斤猪膘)归端公所得,解放后丧家除供他们酒食外,仅给他们一张孝布,不给酬金,敬神的粮食和刀头认为丧家所有基本上为襄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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