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大学排名:西南政法大学,广东警官学院,福建警察学院,贵州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

1、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2、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学院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在70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坚持政治建校、依法治校,服务政法公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安智库的作用,构建了具有广东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了政治建校、警务化管理、校局合作协同育人、实战化教学等鲜明的办学特色。【历史沿革】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与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训大队、广州市公安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9月,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3、福建警察学院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0月成立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9月警校与干校分开办学。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学院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另有荆溪校区、西二环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13亩,总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97亿元。建有本科教学实验楼、警务综合实训楼、射击馆、体育馆、武术训练馆、田径场、驾驶训练场、心理训练场、游泳池、模拟法庭等实训场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53.2万册,电子图书38.7万册,纸质期刊315种,电子期刊8270种。

4、贵州警察学院

贵州警察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贵州省公安厅主管,贵州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全省唯一的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2月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两校合并组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本科层次的贵州警察学院;2020年9月,与贵州民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2021年6月,被贵州省学位办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年均培训在职民警5000人左右。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毗邻龙洞堡国际机场、双龙生态公园、贵阳森林公园,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省文明校园”等称号。学校占地52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12.81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4万册,电子图书115万册,有63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和43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司法鉴定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贵州公安英烈墙”系贵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5、广西警察学院

历史沿革广西警察学院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主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教育厅指导的普通本科院校,是公、检、法、司、安等政法机关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前身是1950年1月成立的中共广西省委社会部政训队,先后经历了广西省公安学校、广西公安干部学校、广西政法公安学校、广西政法干部学校、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等发展阶段,2003年改制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6月,升格为广西警察学院;2018年4月,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广西警察学院,实现了办学资源新整合、办学条件新提升。建校以来,学校已向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输送合格毕业生7万余人,培训在职民警、政法干部和律师10万多人次,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公安一级、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劳动模范,为公安政法事业发展和平安广西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八桂警官的摇篮”和“法律人才的沃土”。办学条件现有仙葫、五合、长湖3个校区和北海训练基地,校园总面积1869亩,校舍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纸质图书100多万册,电子图书20多万册。

6、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02-2013年与南昌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2011年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成为全国第一所部省共建地方公安本科院校。2013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院被省教育厅列入江西省“十三五”硕士授予权规划建设单位。2018年教育厅批准我院与华东交通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专业学位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2019年9月正式招收首届联合培养非全日制法律专业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基本办学条件。学院校园占地1932.69亩(1288459.7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0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31.83万元。

7、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历经吉林省公安学校、吉林省行政干部学校、吉林省政法干部学校、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院建设有净月校区和乐山校区,占地面积42.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8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2.6万册,电子图书61.8万种。现有1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人。专任教师331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102人。博士38人、硕士236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5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4人,省部级教学名师9人,公安部智库专家1人。学院始终坚持服务吉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牢固树立政治建校、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传承“报国荣警、察己修身”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和经济社会建设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

8、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办学72年来,学校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8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学校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5.3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160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90.17万册,电子图书21万册。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射击馆、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81个,其中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学院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72个。建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11个、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实践和创新创业基地8个。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1个实验中心。

9、辽宁警察学院

辽宁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肩负着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培养应用型警务人才、培训在职民警的双重历史重任。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前身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60年,1985年建立大专,1995年开始独立试办本科专业。建校以来,已经为全省公安、司法等系统培养了4万多名优秀警务专门人才。学院以公安司法机关的改革需要和人才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警务实战技能,已成为公安教育训练的主阵地,公安司法人才的主渠道,在维护辽宁社会稳定、建设法治辽宁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院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校园占地59万平方米,分院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学院设置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视听技术、犯罪学、监狱学10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交通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个普通类专业。目前,我院网络安全与执法、治安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0、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前身为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70多年来,学校三迁校址,十易校名,为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1978年开始招收青年学生,举办中专教育,1983年学校改建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为山东警察学院,被誉为山东公安民警的摇篮。2016年以来,学院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山东警察学院为全日制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公安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能是招收培养全日制公安类本科学生,为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公安专业人才;承担全国、全省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培训及民警专业培训和国外高级警务人员培训任务;承担公安专业理论及技术研究任务,为全省公安机关教学科研基地,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

11、重庆警察学院

重庆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受重庆市公安局管理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指导的全日制本科院校。重庆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2001年,公安学校和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2005年,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办法学本科专业(公安法制方向)。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在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基础上组建重庆警察学院。2015年,学校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条件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占地面积42.01万平方米(630.20亩),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49.31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5.43万册,电子图书34.57万册,电子期刊48.68万册,中外文期刊710种,资源数据库25个。现有实验实训场所26个、实习基地14个。学科专业学校现有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经济犯罪侦查和禁毒学8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和工学两个学科门类、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

1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本科高等院校。始建于1948年5月,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毛泽东主席曾亲切接见学院领导;彭真委员长为学院题写校名;2007年、2008年,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同志先后两次视察学院;201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来院视察。2019年6月,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同志来院视察,作出了“努力把刑警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公安学科专业特色的高等学府、犯罪治理领域的国家级智库、犯罪侦查和公安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高地,朝着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警察大学阔步迈进”的重要指示,同时明确支持学院扩大办学规模,拓展办学空间,升格为“中国刑事警察大学”。

13、云南警官学院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4月(前身为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历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云南政治学院、云南省公安学校、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历史时期。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开始大专学历教育,2003年4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截至目前,学院已经成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禁毒警察训练基地、公安部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警务保障培训基地、东南亚警察训练基地、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培训基地、全国武术段位考试点、全国自卫防身术培训基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基地。先后被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学校、昆明市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两次。2013年取得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2014年取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质,2017年通过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现了办学层次的历史性突破,拓宽了办学空间。

14、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是湖北省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始于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其后,历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中央第二民警干校、湖北省公安学校、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正式开展公安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5月,学校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并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自建校以来,为政法公安机关和其他行业培养培训了15万多名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校友遍布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更有许许多多校友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2个校区,校园面积512亩。学院内设中层直属机构25个。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400多人。现有教职工430人,其中正、副教授13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00多人。学院实施教师与公安实战教官双向交流制度,目前“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7%。

15、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5月的杭州市公安人员训练班,1978年开始公安学历教育,1989年开始承担教育援藏任务,2007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九易校名、七迁其址,被誉为“浙江警官摇篮”。学校是浙江省唯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本科高校,承担着本科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和重大活动安保等职责,具有鲜明的公安行业特色和普通高校基本属性。现有滨江和临安两个校区,滨江校区占地245亩,临安校区占地71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建有49个实验室,6个教学型实验中心,图书馆纸质藏书量83.1万册,电子图书260.2万种。学校现有教职工475人,其中专任教师246人,具有博士学位78人,占比31.7%,具有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71人,副高以上占比38.6%;省部级教学名师6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8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学科带头人2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8人、“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7人,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7人。在校学生3636人,其中省内学生3432人、西藏班学生106人、其他省份学生93人、留学生5人。

16、河南警察学院

河南警察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1949年2月成立的中共豫西区委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河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河南警察学院。2012年8月开封警校、洛阳警校并入河南警察学院。2019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21年开始与河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法律(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学院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输送河南公安新生力量的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公安智库研究的主平台、重大安保活动的生力军,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学院全日制在校生5784人,年均培训干警16000人次。学院现有教职工782人,其中具有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8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8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委法律顾问、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公安部教学名师、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等71人。